池逸知:「邊個夠我慘」令人冚家慘 —— 受害者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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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畫像(局部)。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一天到晚喊著「邊個夠我慘!」,原來非獨特的個人感受,有此心理狀態者為數不少。最近便有心理學團隊研究此「人際關係受害者傾向」。細看他們的性格特徵,如傾向嚴重者當上領袖,後果少則奪命,大則傾覆國家。

會害人的受害者

國際學術期刊 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曾於上年年底刊登一篇名為 The Tendency for Interpersonal Victimhood: The Personality Construct and its Consequences 的文章,團隊藉以色列猶太人,研究「人際關係受害者傾向」(The Tendency for Interpersonal Victimhood,TIV)此一心理狀態,其特徵為持續地在與不同人相處之間,也萌生一種自己是受害人的觀念。實驗研究的目的,在於確認此種傾向帶來的行為及思想特徵,當中包括極需別人認同其慘痛經歷、缺乏同理心、難以寬恕別人及報復心強等。這些傾向不是從天而降的,根據受訪者的回應,傾向的育成很多時來自與主要照顧者的相處所得,亦即家人、伴侶等關係而來。

偉人與暴君及賤人

研究除指出 TIV 的表徵,也討論了被害者傾向與自戀(Narcissism)的分別。兩者雖然同樣一天到晚聚焦自身,也需要認同及喜愛報復,但其實兩者大不同,特別是對「威脅」的理解。對自戀者而言,如果有事情影響到其偉大形象及優越感,有阻或損害其成就,他們便會視之為威脅。而有被害者傾向的人則自我設定成飽經傷害的弱者,需要被保護及照顧,同時又自覺體貼別人,良心滿溢,卻不幸活在殘酷不仁、欺善無情的世界。故當其超然道德的自我形象被攻擊(也是自我定義)時,他們就會視之為「威脅」。

用這種視角閱讀歷史世事,自有多一番體會與領悟。到底如何分辨兩者,及為甚麼要分辨呢?就拿兩個曾對文字與書生下手的皇帝來分析一下。自戀的人可以是偉人,也可以是暴君,秦始皇便是出名自戀的中國暴君。身為質子的他多年來過著如「人球」般的生活,幸得商人呂不韋一個「奇貨可居」,一步步令他登上秦王寶座。人球生活加上如謎血統,秦始皇本來很有機會發展出受害者心態,最後卻成為一名自戀皇,眼中只有自認為已成就大業的自己。

公元前 213 年,齊國人淳于越向秦始皇建議恢復古制,遭到李斯反對。他認為秦國創下不世之業,書生以古非今,根本無知。他提倡除秦史外,焚毀其他史書;諸子百家之書只準博士官保留,民間不得私藏;醫藥、卜筮、農業等書則不受管制;想學習律令者,必須以官吏為師,而秦始皇下旨同意。簡單講,焚書非因其心靈弱小,只因他認為自己已「功蓋五帝,澤及牛馬」,前代百家之言皆為廢話,故在燒毀民間相關藏書,只限官中保存。從他的角度,焚書並非出於報復,而是避免以古諷今的政治手段,也是終極的自戀表現。順帶一提,史書及中學歷史科往往簡化事情,一句焚書坑儒當結案陳詞,其實秦皇雖非善類,但相較其後屢創高峰的來者,至少非喪心病狂,如泉下有知,保證他不敢那麼牙擦。

玻璃心皇帝

自戀者當領袖,可好可壞,甘地與希特拉皆為自戀名人,但過分的受害傾向者身處高位,則大多是一場災難,其中代表人物是朱元璋。他的殘酷出於對自身微時的念念不忘,結果當然有迴響。

清代出名搞文字獄,不過,朱元璋洪武王朝的文字獄也非常嚴重,可說是無定向喪心病狂。曾有一位府儒學教授上奏章拍馬屁,內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一句,按常理,鞋油足,技術好,但結果命都無。朱元璋見字大怒,因為他認為「光」字諷刺他曾被迫落髮光頭,而「生」和「聖」是「僧」的諧音,諷刺他當過和尚;「則」與「賊」同音,諷刺他當過強盜。結果朱元璋把這位府學教授就地斬首。官員眼見類似的文字獄愈來愈多,聯合上書要求朱元璋「頒定楷式」,即用字標準,他卻交不出來,看不順眼的還是照殺不誤。因為糾結往事,縱成萬人之上,仍然玻璃心,常理邏輯及民怨放一邊,無人知其內心的痛處在哪,龍門任他失控的心理任搬,血腥報復才能稍稍釋懷。暴君恐怖,加上這種心理傾向,就更加變態。

結合這兩個故事,如果總要些教訓可供汲取,嗯…… 首先是鞋不可以亂擦,其次是,有這種傾向的當權者為數不少,你以為好聲好氣,他們已經心如刀割,矢志報復。歷史往復循環,一切似曾相識。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九十後,旅居倫敦,醉心歷史文化、流連光影世界、愛好科技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