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蚊蚊:隔壁傳來的歌聲(下)

A+A-

果不其然,發現他們有抽煙(租約有列明禁煙),也不時在自己房間聞到煙味,透過排氣管飄過來。在開門時,又在看到公共空間有一堆堆垃圾廚餘,不太衛生。我忍不住跟房東說了一下。

房東說也有其他人投訴,但他們一概否認有抽煙,還很常把自己的大包臭垃圾,放在樓下隔壁的燒肉店,屢勸不改。

所以我們當然也是不得要領,勸說後繼續有煙味,繼續有垃圾堆在門口。

就這樣渡過了好幾個月。

一天放學後大概七、八點,我在附近吃完牛肉麵,準備回租屋處。然後遠遠就聽到警車聲,看到大樓大閘沒關,有一堆警察。我說我是租客要回家,到底是發生了甚麼事。狹窄的舊樓梯,塞了十幾名警員,卻都說不清楚,他們都只是接報來支援的。之後,有兩名男女被警員帶下樓,還在比中指。

快走到五樓,門口的警察更多。他們知道我是房客,就叫我進去自己問。

入門只看到地上很多血跡,一片狼藉。房東在大聲嚎哭,說是叫隔壁惡鄰盡快搬走,他們就打人,還叫了幾名朋友上來,她男友也被打傷了。然後她給我看手機內的閉路電視影片,還真的滿激烈,一言不合互扯頭髮、互搧巴掌,幾個人扭打成一團。是很可憐,但同時又有點滑稽。

房東一直哭訴要告他們傷害罪,我就聽她訴苦安慰一下。她還問我如果要出庭的話可不可以作證。我說可以。

怎料事情還沒有完,房東把大門密碼改了,那對情侶半夜進不來,拚命踢門拍門大叫狂按門鈴,給樓下鄰居大罵才收斂一點,但還是一直敲門。我心想,有完沒完啊。然後他們又報警。

後來才知道,那男的自稱有背景,在賭場工作。

本來離我搬到新居還有一個多月,發生了這等事我就很想立即走了。剛好新住處也可以提早入住,就跟房東反映,說隔壁很危險,想提前退租。那時她還表示理解同意,我便很快收好了行李,順利交還鎖匙。她在現場先退了我一個月的租金(短租通常都要先全付),然後說之後再用銀行轉回押金給我。

大概過了兩個月,都沒有甚麼消息,我便主動問房東退押金的事,她說最近手頭緊,要再遲一點。那我就說,可以再等兩個月。一年都過了三分之一,四月時我再問她,房東居然說不可以退押金,因為我違反租約提早搬走。

押金是四萬台幣,即大概一萬港元。她打算吞了。

以我所知,隔壁情侶也要告她傷害,而且繼續騷擾其他鄰居,房東一直被投訴,也很煩惱。最後情侶說賠他們五萬元就會搬走,房東竟也答應。

這世道,果然是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賠錢給打傷自己的傢伙,卻欺負我這個好房客,又不想多出錢,所以打算用我的那筆押金來付吧。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我要收回我的同情心。打人是不對,但我又好像理解為何她會被打。用廣東話說,就是「癡癡呆呆,坐埋一枱」。

我很生氣,跟她理論很多次後仍然不得要領,便找台灣朋友求救。朋友的一名高中同學是律師,給了我不少意見,說我可以投訴其消防設備。本不想做投訴魔人,但對方欺人太甚,我也不打算退讓。

因為劏房其實是不合法的,事前需要向政府申請,我就跟房東說要去檢舉消防的問題,然後她當晚就將四萬台幣退還給我。

這讓我想到一款很熱門的舊遊戲 Neighbours from Hell,裡面惡搞鄰居的方法有很多種,可以發揮創意和策略,讓他氣得跳腳。我小時候還滿愛玩的。

這款遊戲前幾年推出了新的手機版本。我想我需要下載來玩,或直接去拜拜,一洗悶氣。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旅行打雜寫作人,一舊雲旅行者雜貨店店主,輕背包文化旅行體驗公司創辦人之一。現旅居台灣。 曾任雜誌編輯及電視主播記者。 2011 年辭職脫離辦公室,開始浮遊旅居生活,投入自由文字工作。 著有台灣出版,記錄西藏尼泊爾印度215天陸路見聞《旅活》, 以及合著《良業遊民》。 曾主持香港電台 <城市遊棄>,<自遊香港>, 以及ViuTV <404不存在的國落>,<返鄉下>等旅遊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