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警察腐敗,成就市場活動

A+A-
北韓開城的警察。 圖片來源:路透社

北韓實行計劃經濟,理論上所有財產都屬於國家。北韓警察如到市場巡邏,大可拘捕當中每一個人,因為全在進行私人買賣活動。然而,本屬非法的私營經濟,實際上卻是一股重要經濟力量。警員不會執法,以免牽連甚廣,更何況他們本人亦一直從這些「違法」經濟活動獲利

朝鮮研究專家、首爾國民大學教授 Andrei Lankov 在 NK News 撰文稱,如果將腐敗定義為收受賄賂、挪用公款,金日成時代可謂幾乎沒有腐敗問題,因為「有錢都無碇使」。例如早在 1960、70 年代,北韓警察的薪酬、口糧、住處等一律由國家決定,即使受賄,也沒有地方花錢。普通人不會買到房屋、車輛甚至雪櫃,所有東西皆按國家判斷來分配。故當時警察受賄的極致,最多只是得到些許額外的肉類配給。而且,Lankov 指當時的警察一心執行政府命令並拒絕受賄,因為聽從指示的警察更有機會晉升。一旦升職,自然有更好的口糧、公寓,甚至電視和雪櫃。

這個防止受賄的機制,終於在 1990 年代初崩潰。蘇聯解體後,失去外援的北韓政府發現,自己不僅無力向平民提供口糧,甚至連警察等低級公職人員的口糧也無法保證。私營企業活動增長,進一步排擠剩下來的國營經濟。隨著國內的富裕人口出現,收入微薄的警察開始受追求新財富誘惑,懷疑國家不會獎勵自己的忠誠。另一方面,包括市場銷售者在內的新富們,也有意向警察、地方官員等自己需要依賴的對象行賄,作為自保手段。

90 年代起北韓政府再難以保證警察的口糧供應,導致本無受賄意欲的警察也動搖。 圖片來源:路透社

從此,做賣買的商人形同向官員發放工資,執法人員則藉此賺取收入。Lankov 指,商人有不少原因要尋求警商合作,例如北韓一個重要商業行為「跑商」,即到不同地方購入商品,再將之送到要出售的地方。由於國內旅行受嚴格控制,未獲警方簽發相關旅行許可證者,不能離開原居地;而商品亦要通過諸多檢查站,以及官僚系統層層關卡。所以,商人必須跟有能力安排許可證的警察打好關係。

Lankov 表示認識一名北韓女性,在 1990 年代常從家鄉平壤乘坐火車,前往邊境地區走私中國煙草,再將貨物轉售予平壤的批發商,批發商多會向她支付原來購入價的 150%。這些交易雖屬違法,但她常在列車向警察行賄,讓對方不多過問,更幫她搬運、保護貨物。Lankov 強調,北韓警方並非全然忽視非法活動,箇中有不少不成文規則,涉及不容忍甚麼、不該做甚麼等,規則又會隨著時日變更。對於被視為具政治或意識形態的活動,執法部門便不太寬容,例如賣買、觀看南韓電視節目就有風險。

捐贈、稅收也能成為受賄名目。如 2010 年代初,北韓政府決定在白頭山建立旅遊景點,就要求警方捐贈水泥、工具和衣服。由於可用捐款代替,警察為滿足要求而找上富裕商人,對方便出力籌集資金。從 2000 年代初開始,一些警察甚至做起生意,但礙於不容許從事私人經濟活動的禁令,他們便以妻子等身邊人為代理,自己再以警察身分保護配偶免受懲罰。另有警商建立持久夥伴關係,前者提供內部信息、協助處理官僚問題、提點及幫助脫困,商人則負責投資並管理生意;利潤分配取決於雙方貢獻。

Lankov 指,北韓人營商極度依賴賄賂及夥伴關係,也加劇警察機構內部的不平等現象,因為並非所有部門供職都有門路受賄,例如人口登記部門就撈不到油水。儘管如此,北韓過去多年的變化,已令許多警察富起來。Lankov 引述脫北者稱,現時當地警察及他們的下一代,都是人們眼中最理想的婚配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