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類歷史中,吃人肉曾經是神聖而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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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van Kessel the Elder 於 1644 年描繪巴西部族的食人情景,作品收藏於法國新世界博物館。 圖片來源:Christophel Fine Art/Universal Images Group via Getty Images

在現代文明中,同類相食(cannibalism)一直被視為禁忌。在近代,一些發達國家的傳媒和流行文化產物,會透過食人族的故事,把南美、非洲、太洋洲等發展中地區,塑造出野蠻和落後的形象。不過,傳媒人 Ben Thomas 就在學術平台 Aeon 撰文,重新書寫一段人類吃人史。其實吃人肉的習俗,遠比我們想像中普及,而且在某些時空曾被喻為神聖。

人類的吃人史至少可以追溯到 60 萬年前,在現代智人還未出現的遠古時期。考古學家曾經在前人(Homo antecessor)居住的山洞裡,發現被「去肉」(de-fleshed)的人骨,證據顯示前人應該有吃人習俗。學者推斷遠古人類是因為糧食短缺,並且要避免屍體腐爛吸引猛獸,所以才吃人。到了公元前 15000 年,吃人肉已經具有文化意義,考古學家就在英國高夫洞穴(Gough’s Cave)發現很多人骨製杯具,估計吃人行為已慢慢由維生需求變成神聖儀式。

Thomas 續指在人類各大早期文明,依然有關於吃人的記載。在古埃及,金字塔文字記載了尼羅河的戰士會吃掉敵人的屍首,吃人是永恆來世的保證。古希臘歷史學家西西里的狄奧多羅斯(Diodorus Siculus)也講述了埃及冥王歐西里斯(Osiris)禁止埃及人同類相食的神話故事。另外到了羅馬時代,凱爾特人的德魯伊教(Druid)部落亦有吃人的行為,相傳蘇格蘭就曾經出過食人族 Attacotti。德魯伊教徒相信吃人可以帶來豐收,部落亦能生育繁衍。

後來,一些宗教教派也有吃人儀式。16 世紀就有西藏高僧會食用從婆羅門苦行僧得來的「人肉藥丸」。他們認為吃人肉可貫連自我意識和客體,也提醒自己肉體會終將消逝。到今天,北印度的恒河沿岸,人們仍也可找到食人教派 Aghori,他們長年被視為印度教之中的異端,該教派信奉濕婆,認為濕婆創造的世界沒有黑白、善惡之分,故此萬物皆神聖。據說,Aghori 有生吃屍體的習俗,認為這樣可以達致超越生死,洞破塵世虛幻的涅槃之境。

到近代,一些戰火頻繁的地區,也曾遭揭發食人的行為。80 年代,無國界醫生曾揭露利比里亞軍隊有吃人肉的行為;而非洲大陸最惡名昭彰的食人狂魔當數烏干達游擊隊首領科尼(Joseph Kony)。他組織童兵四處殺戮,並鼓勵童兵食人飲血。吃人儀式,除了是一個戰爭手段,亦象徵吸取敵人的力量,科尼就把吃人包裝成童兵的成人禮,通過這一儀式,男孩會轉化成男子漢,並得到力量和安全。

Thomas 指出,社會很多被視為禁忌的行為,都是神聖和惡俗的交匯,例如性愛,在很多文化被視為不潔,但同時被認為神聖,因為性愛能創造生命。禁忌的形成,就是因為人類認為那些行為過於神聖,神聖得或會觸發不可預知的危機。在人類祖先的眼中,人的遺體是禁忌但同時是神聖的,因為遺體連結了生死,死亡的過程令本來有靈魂的生命體變成冰冷的物體。人們吃死人,或許是希望超越生死,又或者反映了他們對死亡的集體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