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生成作品版權誰屬?美國法院這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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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人工智能(AI)便利生活,卻也帶來不少規管爭議,版權便是問題之一,由 AI 創造的作品到底版權誰屬?美國法院近日裁定,根據美國法律,AI 生成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

事源電腦科學家 Stephen Thaler,曾多次為其開發的 Creativity Machine 系統所創作 AI 生成圖片向美國版權局申請著作權保護,但遭到版權局否決,他因此提出起訴。Thaler 稱這幅名為 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 的作品是由運行在機器上的計算機系統「自主」創造,AI 是該作品的創作者,而他是機器的擁有人,所以版權應在其手中。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 Beryl A. Howell 於 8 月 18 日判 Thaler 敗訴,AI 生成的圖片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判決書指出,著作權從來沒有授予「缺乏任何人指導」的作品,並強調人類作者身份(human authorship)是著作權的基本要求,並指「隨著藝術家將 AI 納入他們的工具箱,我們正接近全新的版權領域」。

法官 Howell 還引用猴子自拍版權案件作為例子,當年美國動物保護團體 PETA 代表猴子對攝影師提告,主張「猴子自拍照」的著作權歸猴子所有,最終美國法院判決 PETA 敗訴,理由是美國著作權法並未賦予動物主張著作權的法律地位,即著作權法只保護人類的創作。

如今 AI 引發全新的知識產權問題,康奈爾大學數碼和資訊法教授 James Grimmelmann 表示,這項裁決絕對沒有改變任何東西,現狀正是 AI 生成的作品不受版權保護,而 Thaler 無法爭辯自己的貢獻足以獲得版權,因為他本來就想達成更遠大的概念 —— AI 可以成為作者。

Thaler 和律師決定提出上訴,其他案件如喜劇演員 Sarah Silverman 提出訴訟,指控 OpenAI 和 Meta 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用其作品訓練 ChatGPT,侵犯其著作權;工程師兼律師 Matthew Butterick 則控告 Microsoft 和 OpenAI 盜用有著作權的程式碼。現下無人知道美國版權法和 AI 將如何發展,但與 AI 相關的法庭案件只會不斷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