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戰爭:武俠文學外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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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界和作家無以立本,何以溫文?

書展昨日開幕,今年的主題是「武俠文學」,大家定必想起金庸古龍溫瑞安等人。可是當問:你是從哪裡看他們的書?十居其九說是從圖書館借閱,但作為那些書的投資方出版社、原料供應商作者,收得的回報卻只是被借閱書本的售價,即使該書借閱 1000 次,回報不會增加。結果是讀者免費看畢全書,作者近乎無收分文,整個出版界顆粒無收,煞是奇怪。

康文署統計數據顯示,香港圖書館 15/16 年度外借資料(包括書籍、唱片等)的數量龐大,高達 5,000 萬次;另外平均每個港人在 15/16 年度借了 7 次外借資料,而其中大部分都是書籍,可見香港絕非缺乏讀者。那為何這廣大讀者群支撐不起出版行業呢?問題成因之一,是圖書館的免費借閱打擊了讀者購書的意欲。據香港授予公共圖書館借閱權聯盟的資料,約三分一圖書館借出的書籍屬本地出版,而過去 3 年聯盟進行的問卷調查亦發現, 61.3% 市民因在公共圖書館借書便利而不會購書,估計為業界帶來逾 5 億港元損失。是故這個由出版社和作者組成的聯盟多年來都爭取引入「授借權」機制,規定公共圖書館每借出一次本地著作,就要向作者及版權持有人支付最少一元「授借費」,以保障本地出版社和作者。

一般讀者都未必聽過「授借權」機制,可能會有以下的疑問:

1.為何應設「授借權」制度?

平日買書的價錢已經包括版權費,供讀者作個人閱讀。但圖書館只需付出單本價錢就可向出版社「買斷」書本,借給無限位讀者,於理不合。要知道公共圖書館是社會傳播知識、提供文娛的重要一環,令社會上的任何階層毋須金錢代價就有讀書機會。但這個公共事業的成本不應交由作者及出版社承擔。設立「授借權」制度,從政策上對創作價值加以肯定,亦是提升公眾知識產權意識的好機會。

2. 有「授借費」後,是否要額外付費才可借書?

現倡議的「授借權」機制中,授借費用由政府承擔,市民不須再額外付費。我們須謹記,政府的職責之一是把社會資源再分配。出版社和作者的心血,成就了圖書館這個知識傳播的公共渠道,以社會資源回饋他們實不為過。

3. 「授借費」適用於外地出版嗎?

現時圖書館所借的每年 5,000 萬的借出資料中,三分一為本土出版。聯盟的建議只適用於這些本地資料,是顧及到其餘借出資料的出版地遍及世界各地,行政上難以執行。外國如歐洲等國家的「授借權」也只適用於當地。

4. 為何只付費予出版社而非作者?

因為書籍是作者和出版社協作而生的產物,印刷、編輯、設計、翻譯等工序也是由出版社負責。作者可視「授借權」費用為版稅一部分,出版社亦有責任將「授借費」與作者攤分。

5. 「授借費」對香港文化產業有甚麼益處?

如政府落實該建議,得益的不只是出版社,作者也可分一杯羹。讓更多有志之士從事寫作、出版等工作,壯大出版業界。本土創作質素提升,也有利香港抵抗中國和台灣出版對香港圖書銷售或借閱版圖的侵蝕。單以「武俠文學」的金庸小說為例,多年以來在圖書館借閱這些小說的次數豈止百萬。但這些讀者中又有多少人曾主動付出分毫去支持他們的創作?「授借權」一日不設立,讀者購書意欲就會被壓抑,這樣難道不是對作者及出版界的剝削嗎?

每年書展我們都喜見入場人數創新高,但平日讀者卻對出版業及文化產業的困境置若罔聞。公共圖書館免費借閱固然對推廣閱讀風氣有莫大的作用,但是否忽視背後出版產業的問題?近年香港有被文化入侵之虞,文化產業是我們保存港人珍視的生活方式及尋找本土文化的根基,「香港書展」說要表揚一眾武俠小說作者,最後請看看武俠小說,在他們眼中有多大影響力:

「香港多年來孕育出不少武俠文學名家,他們的作品不但能經歷時間的考驗,不少更衝出華文地區,被翻譯成不同語言,以及改篇成電影、電視、電子遊戲和漫畫等,受眾遍及大中華地區以至其他國家。而名家筆下的武俠世界,亦處處體現中華文化精髓,成為傳承及推廣中華文化的重要工具。」

顯然,「授借權」收費正是實質地表揚他們和本地出版業,沒有不支持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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