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朴槿惠的閨密干政的醜聞,我等外人當然不會像韓國人那樣義憤填膺,只是好奇這種路數怎麼從來也不變,最近讀英國歷史也發現一段類似的狗血故事。
說的是金雀花王朝的愛德華二世跟他的寵臣加維斯頓(Piers Gaveston),這故事要讓莎士比亞來寫還不是手到拿來,可老莎為甚麼沒有寫呢?原來是他的死敵馬羅捷足先登寫了。
愛德華二世於 1307 年登基,父王留給他一個形勢大好的江山,但是這位新君一開始就引人側目:他喜歡和「普通人」混在一起:歌手、伶人、車夫、水手、工匠、船夫等,他尤其喜歡游泳和划船,這在當時都屬於農民的活動;他甚至自己用茅草蓋屋頂,親手挖掘水渠。當時的人哀嘆,國王如果將他熱愛這些俗務的精力放在軍事上,定能為國增光。
國王喜歡跟這些人混跡,後果當然很嚴重,因為這些人的交往,就像莊子說的「小人之交甘若醴」,都是私交至上,說變就變,怎麼可能顧得上國家大局?愛德華二世的寵臣當中,以加維斯頓最為臭名昭著。此人年紀跟愛德華二世相仿,他曾經跟隨老國王愛德華一世作戰,老國王認為這個年輕人是個好榜樣,於是就叫王子向他學習,結果兩人搭上之後,一發不可收拾。
加維斯頓非常有魅力,王子對他像對親兄弟一樣,可能還多出那麼一點,當時的人都說他們倆像舊約裡的大衛和約拿單。加維斯頓仗著有王子撐腰,愈來愈傲慢無禮,舉止輕浮,在一次討伐蘇格蘭的典禮上,老國王將他冊封為騎士,結果他臨陣脫逃,和一群朋友們玩耍去了,氣得老國王將他再次逐出英格蘭。
愛德華二世一上台,就趕緊接回這位仁兄,封他為康和伯爵。這是一個非常尊崇的爵位,享有英格蘭西南部,伯克郡,牛津郡和約克郡的大片土地,這個爵位本來只能授予王親國戚,後來改為康和公爵,今天的康和公爵不是別人,正是查理斯王子。
破格的還不止此,愛德華二世甚至提拔加維斯頓當上攝政,問題是加維斯頓既不是王族成員,也不是大法官或者主教,而是曾經被流放的喪家之犬。在老國王的葬禮上,他比在場所有貴族穿得更為華麗,走在國王和王后前方,手捧最為神聖的王冠,人人深以為是褻瀆。更令人惱怒的是,國王在自己的加冕禮上,怠慢王后,當王后的家人透明,還將王后帶來的珠寶嫁妝都賞給加維斯頓,國王的一片癡情,不是甚麼笑話,而是巨大的政治危機。
貴族迅速反撲,他們在大憲章的基礎上宣布,他們效忠的是國王的王位,而不是國王本人,這是第一次將國王和王位一分為二。他們當然不會放過加維斯頓,要求將他流放到愛爾蘭,褫奪他的領地。國王為保愛郎,開始改革,以求籠絡貴族,互相妥協。國王的計劃在短期內奏效,但加維斯頓是個不爭氣的貨,回到英格蘭之後變本加厲,倒行逆施,結果在 1310 年初的議會上,貴族再度要求驅逐這個敗類,還指責國王懶散懈怠,甚至威脅要罷黜他。翌年改革派的貴族通過一系列條令:稅收直接交付國庫,而非內廷;議會設立特別委員會,專門監督國王;高級官員都交由相應的委員會任命等,對國王的權力嚴加約束。
國王當然嚥不下這口氣,這時加維斯頓成為雙方談判的最重要籌碼,然而,其中一位表示會保護加維斯頓安全的伯爵,居然在一個晚上奇怪地離開了看守所,加維斯頓於是被仇人甕中捉鱉,被判處死刑,砍掉了腦袋。這件事的後遺症非常嚴重,英格蘭爆發了內戰,愛德華二世打敗貴族集團,瘋狂報復,殺害加維斯頓的蘭卡斯特伯爵最終被砍了頭,掀起一片腥風血雨,直到國王於 1327 年退位及去世,才算塵埃落定。
這個故事跟我們今天當然沒有一丁點關係,但權力是一個興風作浪的大殺器,私人的小事,無論是男寵還是閨密,一搭上權力,後果就難以估計。不過今天的南韓不是幾百年前的英格蘭,估計不會導致甚麼災難。但是政治改革的契機,常常是我們想也想不到的荒謬事件,可別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