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裡,當上司傳達了任務,下屬便會去做,也許他們想的是藉此好好表現自己,升職加人工。但如果上司從一開始就判斷錯誤或疏忽了,你的任務豈不是永遠很難做得好?因此唯唯諾諾的下屬應該改變了,否則很難繼續進步。
現今企業需要注重的不再單純是做生意和人才管理,還需要擁有自己獨特的企業價值或信念,希望能夠自己公司所製造的、所承諾的,能為社會、世界作出改變。因此要求下屬盲從自己命令並不足夠,而要消化,甚至如 Airbnb 的總裁 Brian Chesky 所說,「即使在人生的最後一年也願意在公司工作」。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禾頓商學院教授、組織心理學家 Adam Grant,在自己個人網站收到讀者提問:「公司應否只聘用目的一致的人?」他回答是「好的東西永遠不能過多」。如果只有少部分員工有著相似的熱誠,大家容易失去動力;但假如太多的話,最後會容易受群體思維影響,而且目光狹窄,不願求變,只會如他所說:「像一個傳福音的人單方面宣傳目的,但沒有質疑會有牽連到甚麼,或有甚麼意想不到的後果。」所以Grant 認為每間公司都需要有一群人會唱反調、會質疑公司決策,這樣才可以「點醒」大家,及早預防壞事發生。
當然每個職場都會有幾個這樣的人,人們可能會給予他們「不合公司文化」的負面標籤。Grant 則是定義他們為「不友善的施予者」,他們會給予一針見血的建議,讓其他同事都變得更好,只不過沒有人喜歡聽。但在他眼中,這些才是最好的員工。Quartz 的資深記者 Oliver Staley 亦撰文分享 Grant 的觀點,說這些人就是「為自己所相信的事情奮鬥,挑戰現況,以及迫使團體痛苦地但必要地改變」。
因此 Grant 建議如要吸納這類型的人,應該設置一個職位名為「任務批評者」(Mission Critic),又或者只需要單純地,在招聘廣告寫下這些要求。然後在面試時問求職者,一些工作可能會發生的非預期結果,和會損害到的人,如此找出一些思維令你意想不到的潛在好員工。
所以假如團隊內有人提出質疑或反對的意見,不論上司或同事都應該更開明,了解對方為甚麼這樣想,以及會有甚麼不同的做法。而打工仔自己也需要質疑,為何堅定地信任上司所下達的指令,如果是你也認同的,則是最好;但如果只是單純地盲從,則也應該收手和改變了,因為這對於自己和團體都沒有益處,只會阻礙雙方繼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