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學到科學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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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實際存在的大氣(atmosphere),成分可以拆解,能夠以化學公式表達,以精密儀器量度;但在文學作品中,氛圍(atmosphere)乃透過人物、情節、場景的敘事技巧而來,來自既不明確亦不顯露,無法以普通感官去拿捏的情緒或聲音。但兩者相比,是否真的兩個不同課題?

儘管大氣概念上劃分了科學理性(空氣)與文學感性(氣氛、氛圍)兩個版本,但加洲大學英文系教授 Jayne Elizabeth Lewis 提到,人們對「空氣」或「大氣」這些詞彙的最早解釋,比起科學概念的出現還要早得多,是來自一套與宗教和迷信有關的感性思維。據歷史學家 Steven Johnson 在 2008 年出版的「空氣的發明」(The Invention of Air)一書描述,科學革命之前,人類對「空氣」的認知,並非一系列化學元素的結合:「它(空氣)過去一直被視為聖靈和惡魔的傳播媒介。」

不為人知的鬼魂和天使,浮游在空氣之中,穿越時間和空間。這個富有神話色彩的傳統想像,直到 18 世紀才開始有所改變,空氣成為科學的探究課題,在科學新世界之中,隨著測量工具如溫度計、氣壓計的出現,人類思維有所演進,對氣候變化亦有了更真實和先進的理解。

首次觸及大氣主要成分的波義耳。 圖片來源:Wellcome Collection

大氣由傳統想像的迷霧,變成現代科學的準確公式,最早可追溯至 1660 年,當時的自然哲學家波義耳(Robert Boyle)首次觸及大氣主要成分 —— 空氣的實證調查,試圖觀察其質量和擴展性。到 1774 年,超過一個世紀之後, 另一自然哲學家普利斯特里(Joseph Priestley)更準確地將「空氣」定義為包括二氧化碳和氧氣的 14 種氣體,自此,「空氣」這個無色的存在,變成相對清晰的科學化詞彙。Lewis 形容:「在理論和實踐的意義上,『大氣』變成了新的東西。在 18 世紀,我們見證了應用大氣科學的誕生,一套集中而系統化的天氣及氣象理論。」

正如馬克思在 1867 年所說:「在科學發現了空氣中的氣體成分後,它本身就再無法改變了。」然而,在文學和語言習慣中,它所延伸的那種難以準確表達的情緒想像,時至今日仍然存在。

「氛圍」與抑鬱、恐懼或接近病態的精神狀態,過去並不是純粹修辭手法,而是在普及文化下對「空氣」的真正解讀。如霧一般抽象的神秘氣氛,流露出濃厚的民間智慧、宗教、迷信和童話線索,即使在今日的科學文明世代,若然細談科學字源,其神秘和信仰痕跡依然清晰。科學並沒有將人類的世界觀一刀切開,Lewis 指出,當年普利斯特里為後世重新定義了何謂「空氣」,然而,在語言使用上,「空氣」始終沒有擺脫那套朦朧的傳統思維。譬如說,當時他錯誤地以為空氣中最主要的成分是氧氣(Oxygen),並稱之為 Dephlogisticated air —— 意思即是「被火焰耗盡的空氣」。這個化學名詞本身,就是命名自一套神秘而不穩定的煉金術語境。

事實上,連大氣(atmosphere)這個字也同樣,字面意思是蒸氣(atmo)和球體(sphere),即是由氣體形成的球狀物(sphere of vapours)。Lewis 提到,這個詞語最初見於 1638 年印刷的「世界的發現」(The Discovery of a World)。該書由博學家約翰.威爾金斯(John Wilkins)執筆撰寫,並且為 atmosphere 這個詞彙賦予了非常詩意和隱晦的解讀:「令人不快的,迅速包圍著月球表面的球狀氣體。」(orb of gross, vaporous air immediately encompassing the body of the Moone.)

就如 19 世紀哥德小說,透過鬼屋和古代詛咒所經營的恐怖、黑暗、神秘魅力,文學上繼續以迷霧式的氛圍,經營一種不真實又不完全是隱喻的心理狀態。Jayne Elizabeth Lewis 形容,這種書寫方式本身就是對自命不凡、認為破解和掌握到「空氣」的科學思維的一種諷刺,暗示了人們只知道在現代科學語言下它的重量及化學反應,卻未有完全了解「空氣」本質為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