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衍蒨:屍體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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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年由法國畫家 Jean Paul Laurens 繪製關於這場屍體審訊的油畫。 圖片來源: Musée des Beaux-Arts, Nantes/Wikimedia Commons

「福慕(Formosus),你現在被指控信奉異教(heresy)、說謊及密謀自稱為教宗。你認罪嗎?」教宗德範六世(Stephen VI,註)宣告。

教宗福慕沒有回應。

「你承認你強行奪取教宗一職,甚至危害羅馬人民嗎?」

福慕依然以沈默代答。

「承認你的罪吧!承認你的惡行吧,福慕!」依然沒有回應。

「現在我宣佈你,有罪!現在我必須脫去你的教皇法袍」德範六世正式宣判。

這個審判過程好像沒有甚麼特別,不過如果我告訴你,審判對象教宗福慕是一具已經逝世 9 個月的屍體,會不會覺得有點奇怪呢?在公元 896 年,福慕因為中風而去世,另一任教宗因痛風(gout)或被下毒而死,只繼位了短短 15 天。隨後,德範六世繼任。上任不夠一年,他下令挖掘出福慕的屍體,並且要求它因應前教宗若望八世指控的罪名 —— 強奪教宗一位,及曾經同時任多個地方的主教 —— 受審。看上去好像很理直氣壯,其實德範六世也是「犯了同樣的罪」。

教宗福慕的畫像。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教宗福慕的屍體被挖出後,被套上法袍,坐在拉特朗聖若望大殿(Basilica di San Giovanni in Laterano)受審。福慕的名字本義有著「漂亮」、「帥氣」的意思,但那時的它與這個意思完全扯不上任何關係。在受審期間,一名執事代它發言,而按照理解,執事躲在教宗福慕的椅子後面,情境有如操控木偶一樣!當德範六世問道:「你為甚麼篡位」時,這名「代表律師」在椅背後竟然回答:「因為我是邪惡的!(Because I was evil)」。看來這名「律師」要令他的當事人失望了!另外一個奇怪現象是在受審期間,當地突然地震起來,受審的大殿也受影響而損壞。即使異象橫生,也無損當時德範六世為福慕定罪的決心。

理所當然,福慕最後被判有罪。德範六世立刻下令要脫下福慕身上的法袍,並且奪去教宗的銜頭。然後,更要求割下福慕常於儀式上用到的右手 3 隻手指,再將屍體赤裸裸地重葬於普通平民的墓地裡。德範六世此後仍不罷休,在「判刑」後再挖出福慕的屍體,直接丟進台伯河(the Tiber)。

這個時候,人民終於忍無可忍,無論對於這場審議,或是德範六世都是。在幾個月後,即同年 8 月,德範六世被收監,而他自己亦在監倉內上吊身亡。之後繼任的教宗羅基廢除了德範六世的所有指令,並在一年內結束任期。後任教宗德奧二世(Theodore II)即使只有 20 天任期,也成功從河裡尋回福慕的屍體,而重新安葬的工作就再由他的下任完成。

這場正式「連屍體都唔放過」的審判,除了令人覺得哭笑不得之外,最令人費解的是為甚麼德範六世要做這麼多功夫,去對待已經死去的敵人呢?因為在中世紀,聖人的屍體不只是屍體這麼簡單。據稱這些屍骨會自動成為有神奇力量的聖髑(relics),而聖髑是宗教生活重要的一環,代表著當時社會的秩序,及個人的心態狀況。換句話說,這些聖髑代表這位聖人即使肉身已經離去,依然與群體、族群保留密切關係 —— 可以是訴求、感恩,甚至懺悔,依照這另一種方式展示他們依然存在。

註:有文獻又稱為德範七世(Stephen VII),均意指 896 至 897 年就任的那位德範教宗。

參考資料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一名香港土生土長的骨頭說故人,馬不停蹄地飛到世界各地尋找及代言骨頭的故事,讓他們成為事情最後及誠實的無聲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