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限期 —— 賣多久才算「舊」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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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手法多的是,標榜「最新」怕是至為有效,而又以日本人最為擅長。新產品、新發售、新型號,全都像有魔力一樣,令很多消費者忍不住手,乖乖掏腰包付錢。不過,「新」這個字到底用多久,才不致於從賣點變成騙局?「日本經濟新聞」早前分析當地的市場現況

對多是常客光顧的便利店而言,讓他們保持新鮮感是營運的重點。所以按店舖的規模,1 週約有 60 至 100 件新產品上架。而通常 1 星期後,就會拿掉「新商品」三字。業界龍頭之一、FamilyMart 經營企劃本部的大月新介表示:「很少會超過兩星期。」畢竟便利店乃是投入新產品的實驗室。超市對於「新」的期限倒較長,雖然店舖各有不同,但大抵為 3 個月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都不過是「行例」。因為對於「新」的定義,日本並無法例規管。業界自行決定的規則,常見於家庭電器、化妝品、醫藥品、房地產及汽車等,純粹是為了讓消費者在公正的環境下選購而自行訂立。至於零食、甜品及飲料,則沒有這類規定。

例如雪櫃、電視機等家電,在「發售後 1 年內」和「直至下一件新產品發售前」,以兩者中較短的為準。智能手機不在此類,故無一定規限。壽命同樣短的電腦因被列為家電,為免面世未幾就變「舊款」,往往會以「秋季款式」等字眼形容,藉以宣傳發售日及新功能,減少新型號帶來的威脅。

不過,部分業界亦曾作出改變。化妝品及一般醫藥用品對「新產品」的定義,在 2018 年由 6 個月延長至 12 個月。日生基礎研究所的主任研究員井上智紀指出:「雖然『新』是重要,但消費者追求的是有信心長期使用的醫藥品。」這樣看來,「賣新」這招也許亦沒那麼萬試萬靈。

最近不少人亦開始質疑,購物是否必要「求新」。其中一項是房產,以首都圈的住宅大廈為例,過去 3 年二手單位的成交數均高於新樓。買家多為年青世代,沒那麼抗拒二手。井上解釋:「他們從翻新單位、將其變成新居中找到魅力。」智能手機亦有同樣情況,因新型號推出而降價的舊款式反而受歡迎,尤其是當功能、設計變化不大時。

這是否代表「新發售」、「新產品」等字眼的影響力減弱?市場推廣顧問原尻淳一認為:「如今較少可以改變生活的新工業製品誕生。智能手機、汽車技術革新等確受注目,但沒有第一代 iPhone 面世般震撼,因為技術、功能等必要之物已經出現。縱然如此,『新』的魅力仍未減退,甚至正因如此,對市場促銷而,『賣新』的巧思不可或缺。」

原尻相信:「並非只有從零開始製成的新東西才是『新』。以現有的商品為基礎,開發出前所未有的商品,那也是『新』。」他以糖果製造商舉例:「為朱古力、薯片等招牌商品,根據季節推出不同口味,藉此招攬新顧客。」又強調:「對買家來說,『新』的定義在於能否帶來驚喜或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