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護應否參與公民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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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武漢肺炎大爆發,由北韓蒙古俄羅斯,都關閉與中國接壤邊境。而香港各界都要求政府盡快封關,從源頭堵截來防疫,但政府仍未全面封關。醫管局員工陣線宣佈跟高層談判破裂,第二階段罷工正式開始。剛好今年 1 月,知名醫學期刊「刺針」(The Lancet)就曾刊登兩篇文章,分析醫護人員應否參與公民抗命。

第一篇是由 Hayley Bennett 等一眾紐西蘭醫學學者撰寫的文章,結合醫學論理以及著名美國哲學家約翰.羅爾斯的理論,解釋在甚麼時候,醫護人員應投入公民抗命。她們指出很多醫護團體,強調從業員的道德使命,當一些政治、社會、經濟問題,會嚴重威脅大眾健康時,醫護人員應勇於發聲。而「美國醫學會醫學倫理守則」(AMA Code of Medical Ethics),就提到當惡法無道,醫生應該致力改變法律,在一些個別情況下,道德責任比法律責任來得重要。

作者認為公民抗命的精神,十分符合醫學倫理的使命。她們枚舉了一些醫護人員參與公民抗命的例子,例如 70 年代尾到 80 年代中,藝術家 Bill Snow 在澳洲牽起一場反煙草商的塗鴉運動,一班醫護人員響應,並塗污煙草商的廣告牌,當中就有醫生被捕。在 1986 年,澳洲名醫 Alex Wodak,秘密幫人更換針頭,以免濫藥者因針頭不潔而受感染,因此差點惹上官非,而他認為自己只是做正確的事。而 2015 年紐西蘭,一名急症室醫生參與反對 TPP 示威,認為協議會推高藥物價格,影響貧苦病人,最終被警察警告,而自己也要接受紀錄聆訊。

英國醫學家 Robin Stott 同樣在今年 1 月於「刺針」發文,親述自己因參與以「反抗滅絕」運動(Extinction Rebellion)被捕的經驗。 他認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威脅人類健康,各國政府要採取果斷行動,但現行的政治制度無法回應到環保議題。他認為街頭抗爭是最好而且唯一方法,警醒大眾我們需要結構性的改變,把環保議題推上政策議程。而作為一個醫生,作為一個年老中產白人,他比其他人更應肩負社會責任。於是,他在 2019 年 10 月,參與堵塞倫敦白廳的公路,最終被捕。

Hayley Bennett 和她的研究團隊同事就提醒,在西方國家,執法部門和法庭都對公民抗命行為較為寬容,但參與行動的醫護人員依然要面對其他風險,可能影響他們的仕途,如就業、續約和尋找研究資金。在紐西蘭,如果醫護的公民抗命行動被認為違反專業操守,他們更要面臨一連串的紀錄聆訊。她們認為要訂立更清晰的倫理標準,讓醫護人員思考到甚麼情況下,應參與公民抗命。她們就參考羅爾斯的理論,勾勒出五點準則:

  1. 要有充分證據顯示,一項法律或政策是嚴重且明顯地不公義,那麼公民抗命就是合乎比例的回應
  2. 公民抗命應該作為最後的手段,其他政治和合法手段都大抵無效
  3. 要預計公民抗命是更有效的手段,而且帶來的益處比破壞多
  4. 盡量採用危害程度最低的公民抗命手段,應先考慮和平非暴力的手段,才考慮其他強制性的行動
  5. 醫護人員應考慮實際的政治、社會及個人情況,令自己和自己照顧的人所受的傷害減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