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場疫症,令很多人反思究竟疾病是如何命名,應該依據發源地叫武漢肺炎,抑或是避免提及個別地區,而叫新冠肺炎?有人認為以發源地起名,是過往持之有效的做法,例如伊波拉病毒、日本腦炎、中東呼吸綜合症;同時,過往一些疾病名的確具誤導性,例如 1918 年西班牙流感和 1977 年俄羅斯流感,都有學術研究指乃起源於中國。而香港人十分熟悉的「香港腳」是一個很有趣的例子,基本上只有華人會用「香港腳」一詞,在英語世界極少人會稱足癬作「Hong Kong Foot」。
香港腳的正確名稱是「足癬」,英文的醫學學名叫「Tinea pedis」,通稱叫「Athlete’s foot」,中文又譯「運動員腳」。它是一種由真菌感染足部而引發的皮膚病,在夏天特別常見,患者會腳部痕癢、脫皮、皮膚發紅,甚至出水泡和潰瘍。在外國媒體和學術文獻基本上很少見到香港腳一詞,在外國求醫的話,醫生大抵不會明白甚麼是香港腳。一些華文媒體解釋指,香港腳一名源於 19 世紀中,鴉片戰爭後,香港成為英國殖民地,英國士兵整天穿著皮靴,所以都起了足癬,他們返國後,當地醫生以為是從香港而來的傳染病,故此稱為香港腳。有關說法沒有多少學術文獻作支持,不過,有關足癬的醫學史文章本來就不多。
曼徹斯特大學醫學史家 Aya Homei 和 Michael Worboys 是少數的足癬史專家,他們在 2013 年發表的文章,被收錄於學術書籍 Fungal Disease in Britain and the United States 1850-2000。兩人指出癬(ringworm)其實是人類史很常見的疾病,不過足癬就算是比較近代的東西,因為現代人類穿著襪子和不透氣的鞋子,長期步行和做運動。而現代史早期,人類沒有經常換襪的意識,令足癬滋生。直到 1908 年,英國皮膚病學之父 Arthur Whitfield,才在期刊「刺針」發表文章,第一次描述足癬這種新疾病。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因為法國氣候較潮濕,很多英美軍人又長期穿軍靴兼不能換襪,惹上足癬,醫學界才更關注足癬的問題。1916 年,兩名美國軍醫 Oliver Ormsby 和 James Mitchell 就在「美國醫學會雜誌」發表文章,講述軍人之間的手癬和足癬問題。
Homei 和 Worboys 發現「運動員腳」一字,到 1928 年才出現。一名叫 Charles Pabst 的醫生指出,全美應該有超過一千萬人有足癬問題,而當中 75% 不為意自己受到感染。當時美國人較有餘裕可以享用現代康體設施,Pabst 就指出在泳池、哥爾夫球會和體育會的更衣室,用家十之有九都有足癬,可能是在這些設施中互相傳染,所以就叫作運動員腳。而在 30 年代,很多愛到體育館的年輕人都染上足癬,美國開始出現社區傳播,1931 年「美國醫學會雜誌」一篇研究指,紐約州大約有一半成人染病,在加州和墨西哥邊境,情況更嚴重。1932 年洛杉磯奧運,醫學家就研究特制的消毒藥水足浴,以防運動員染病。
至於「香港腳」一字,則可能並非像一些華文媒體所講,起源於鴉片戰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足癬同樣在軍人之間十分普遍,皇家陸軍醫療部隊要成立專隊治療皮膚病。Homei 和 Worboys 回溯到 1943 年,英國醫學研究委員會決定成立專門委員會,加快研究進度。就在那個時候,大英帝國各地的醫生就創造了很多不同的足癬名稱,例如「上海腳」(Shanghai foot)、「星州腳」(Singapore foot)、「香港腳」(Hong Kong foot)、「坎特利氏足水疱疹」(Cantlie’s foot tetter)和「泳手癢」(Swimmers’ itch)等。Homei 和 Worboys 認為,當時足癬研究仍然處於初期階段,各地醫生覺得每個地區的足癬問題都有很大差別,例如病原體不盡相同,症狀嚴重性都不同,所以用上很多不同名字;也有可能醫生只是想標示自己所在地。
Homei 和 Worboys 並沒有考究為甚麼華文世界就只有「香港腳」,沒有「上海腳」和「星州腳」。有網民曾指上海人稱之為香港腳,香港人原稱之為星州腳,星洲人卻稱之為曼尼剌(即馬尼拉)腳。這或許與香港在戰後的殖民地身份和華人世界的地位有關,或者要有更深入的研究,才能夠解答這個千古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