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海外建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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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世紀末至 19 世紀初,由法國畫家所繪,在婆羅洲航行的中國帆船。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華人除了安土重遷,也有海洋性格的一面。華人海外移民史源遠流長,古有徐福東渡扶桑,到後來歷朝歷代都有華人移居亞洲各地,落地生根。在 18 到 19 世紀,一群海外華商就在婆羅洲營運大大小小的礦產公司,有些華商更建立屬於自己的公司共和國(Kongsi Republic),最著名的例子,則是「蘭芳共和國」。

18 世紀時,中國的航運技術已經很發達,很多在中國事業不如意的華人,轉向亞洲各地尋找機遇。不少廣東人選擇了遠航南洋掘金,其中一個就是嘉應客家人羅芳伯,他多次鄉試不第,決定和親友飄洋過海,在 1772 年抵達印尼婆羅洲、今日西加里曼丹省一帶。羅芳伯把中國的農業知識傳授予當地人,同時把金礦生意打理得井井有條,在當地甚有名望。根據海外華人研究專家海德惠斯著作,1776 年已有華人在當地成立和順公司(Fosjoen)。一年後,羅芳伯再於在坤甸市成立自己的礦業公司「蘭芳公司」。

根據國立交通大學張維安教授的研究,「公司」一詞,在現代漢語可以理解為企業,英文是 Company。可是在當時,「公司」是指「管理公共事務的聯合體」,是中國傳統民間自治組織,有如公社、會社。外國學者會直接稱當時的「公司」為 Kongsi,甚至把這些公司類比為西方的共和國,故又有公司共和國一說,蘭芳公司及和順公司,又稱為「蘭芳共和國」、「和順共和國」。國史大師羅香林 1941 年所寫的「羅芳伯所建婆羅洲坤甸蘭芳大總制考」指出:「蘭芳大統制與美利堅合眾國,雖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異,然其為民主國體,則無二也」。「蘭芳共和國」成立之時,比華盛頓 1789 年當選美國第一任總統要早近十年,故又有說法指「蘭芳共和國」是世界第一個共和國。

以蘭芳公司為例,他們的領導人被稱為「大唐總長」,或「大唐客長」,意思是客居海外中國人之長;羅芳伯也制訂了一套法典,管轄區內設有裁判所,行蘭芳紀年。蘭芳公司是一個類近中國禪讓制的直接民主政體,羅芳伯逝世時,公推江戊伯繼任,之後每次繼承人都是以公開推選的形式,而各級官吏均由民主選舉產生。根據海德惠斯的描述,這些公司不單只有貿易活動,礦工們也會建立自己的聚居地,他們還掌管當地很多村落和市鎮,設有市場、農地、學校和祭祀的地方,更自設軍隊,應付來自四方八面的海盜以及後來的荷蘭殖民者。愈來愈多華人到印尼掘金,他們的領地就一直擴充開去。

可是,蘭芳公司的民主制並沒有想像中穩定,張維安就指出,不同於美國有嚴謹的憲法體制,到了蘭芳公司後期,已出現子承父位的情況。史學家 Wang Tai Peng指出,把蘭芳公司類比共和國制度,是歐洲中心主義之下的誤導,蘭芳公司的體制是中國民間的兄弟情誼和夥伴精神的延伸,與西方民主在本質上很不同。蘭芳公司由 1777 年到 1884 年,歷任 12 位大唐客長,在 19 世紀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經歷過三次公司戰爭,最終被荷蘭人吞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