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容忍範圍的中國間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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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侯斯頓總領事館。 圖片來源:MARK FELIX/AFP/AFP via Getty Images

美國總統杜林普下令,中國駐侯斯頓總領事館需於星期五前關閉,有美方官員表示,此舉是對中國間諜活動激增的回應。同時,前中情局幕僚長 Larry Pfeiffer 表示:「總會容忍一定數量的間諜。但事件反映中國人已超出間諜活動的可接受範圍。」假如間諜與間諜活動受一定程度默許,那甚麼程度的間諜活動,才屬於超越界線?

即使在法律觀點上,法學家們就國際法對間諜的合法性,亦有截然不同的理解。印第安納大學法學副​​教授 Asaf Lubin 提到,現時有新的學說,從相對的框架看待間諜活動,意味著間諜活動有時合法,有時則屬非法行為。

現實中,各國皆默許他國在本國的間諜活動。白金漢大學安全與情報研究中心負責人 Anthony Glees 斷言:「世上每個領事館都有間諜。因為每個國家都在做同樣的事,所以彼此有『不明文的領會』。即各國政府均對領事館內的事務『視而不見』。」Glees 提出互惠互利的概念,解釋何以間諜活動「一直存在」,就能「視而不見」。「眾所周知,領事館必定僱有情報人員。而各國早已達成互不侵犯的協議,在彼此互利之下,對間諜活動視而不見。」

互惠互利下的利益之一,或是美國前情報官員、退役陸軍上校 Christopher Costa 所說的監視。「數百年來,領事館及外交使團一直有監視對手的用途。即使發現間諜,謹慎追蹤也比驅逐更為有效。因為反間諜的貓捉老鼠遊戲,是要了解該對象與誰聯繫。」Glees 又稱,領事館有真正的外交官,亦有自稱外交官的情報人員。而 Costa 同意,將間諜偽裝成外交官派往海外,是絕大多數國家、包括美國會做的事。

中國駐澳洲大使館,有澳洲參議員指,應減少中國派駐當地的外交人員數量。 圖片來源:Sam Mooy/Getty Images

雖說間諜活動充滿灰色地帶,要為此劃下清晰界線相當困難,甚至無此必要。但當「間諜偽裝成外交官」的數量太多,或會超出東道國的容忍程度。除了侯斯頓總領事館事件外,澳洲亦有政界中人在上星期呼籲,減少中國在當地的外交及領事人員數量。

提出上述建議的參議員 Rex Patrick 指出,「中國在澳洲有多達 148 名外交官及領事人員」,而據澳洲外交貿易部的數字,美國官方代表人員有 108 人、日本 55 人、英國 32 人、加拿大 29 人、法國 24 人,紐西蘭則只有 22 人。儘管這些是「外交人員」的總數,但正如前述,「將間諜偽裝成外交官」是各國的慣常做法。Patrick 便直接指出:「迄今為止,中國在澳洲的特工(operatives)數量最多,遠遠超過任何國家,導致嚴重的安全問題。中國在這裡的代表,至少應減少 3 分之 2。」

濫用「間諜偽裝成外交官」的灰色地帶,或是超越容忍限度的表現。至於實際的間諜行為,亦有其容忍限度。美國喬治亞大學政治學榮休教授 Loch K. Johnson 強調,每個國家都有情報工作,而美中兩國更是少數國家,擁有強大網絡,可作「政治及經濟操縱,甚至準軍事活動」的「秘密宣傳」行動。但 Johnson 指出,兩國的主要分別在於,中國積極進行經濟間諜活動。

近年來,美國政界以至官員均認為中國沒有遵守規則。他們認為美國的情報機構,並不會以協助國內公司為目標,針對外國公司;反之,這意味著中國的情報系統有這類行為。2013 年,時任美國國家情報總監 James Clapper 表示:「我們不會利用國家在外國的情報能力,來竊取他們的商業秘密,又或將收集到的情報提供予美國公司,藉以提升其國際競爭力或利潤。」

至於美國的外國情報工作,是否如官方所言的守規矩,各人或許持有不同意見。但就侯斯頓總領事館事件而論,似乎反映中國已突破美國的容忍程度。美國參議院情報委員會成員、民主黨參議員 Mark Warner 接受「全國廣播公司(NBC)」訪問時指,他與其他委員會成員,過去兩年一直與商界及學術領袖進行保密通報,講述中共如何竊取美國的知識產權,「必須保持警惕他們在公司及大學的竊取行為」。Warner 續指,現任及前任聯邦調查局執法官員,皆讚賞關閉總領事館的決定,更謂早應向中國政府傳達此強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