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考古:鼓勵大眾參與的公共考古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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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義工協助清理位於波士頓的 Ruby Foo’s Den 考古挖掘現場。 圖片來源:Lane Turner/The Boston Globe via Getty Images

水務署在深水埗主教山施工期間,發現古羅馬式的戰前圓拱蓄水池。在一眾街坊、區議員和專家爭取下,特首林鄭月娥也終於開腔表示主教山遺址值得保留。城市學家黃宇軒指,早在古蹟未被發現前,一眾街坊、山友已由下而上把主教山營造成有人情味的社區,呼籲守護古跡之餘,也要守護山中的社區寶藏。多年來,學界就有關於「公共考古學」(Public Archeology)的討論。

根據美國考古學協會的解說,公共考古學原指由公眾資助的考古項目。公共考古學的意涵愈來愈廣泛,包括一些與考古學有關的公眾參與活動,例如講座、考察團,甚至大眾挖掘工作。已故阿肯色大學人類學創系教授 Charles McGimsey 就是第一批推廣公共考古學的學者,他在 1972 年出版學術大作 Public Archaeology 中提倡「文化資源管理」(Cultural Resource Management),令公眾參與古蹟資源的財政規劃和保育過程。

到今天,公共考古學已經再衍生出多個專業領域,例如上述提及的文化資源管理、古蹟教育、文化旅遊、博物館學和倫理學等等。除了公共考古學一詞,學界和專業界別也出現了很多類似的概念,例如「社群考古學」(Community Public Archaeology)、「協作考古學」(Collaborative Archaeology)和「應用古蹟研究」(Applied Heritage Research),每個概念之間強調的方法學和研究命題或許有些微不同,但具體都是強調考古學知識應該如何服務民眾和社會公益。

而在公共考古學的意念下,不少考古學家跳出學府,扮演行動者和政策倡議者的角色。例如 McGimsey 就在 1959 年於阿肯色州推動古蹟法案,要求政府進行審慎考古研究。1967 年,他成功游說阿肯色州議會通過第 39 法案,成立阿肯色州考古調查機關(Arkansas Archeological Survey),負責研究當地遺跡,並管理有關資訊,保持與公眾溝通。1969 年,州議會設立「阿肯色州歷史保育計劃」(Arkansas Historic Preservation Program),專責搜尋、保育和保護當地的古跡。

2016 年,組織 Retake and Luiss EnLabs 發起 Wake Up Roma 活動,動員公眾一起清理髒亂的馬焦雷門(Porta Maggiore)古蹟區域。 圖片來源:Stefano Montesi/Corbis via Getty Images

在各界努力下,推動公眾參與古蹟保育已成為美國社會共識。賓夕凡尼亞大學考古學家 Jeremy Sabloff提到,美國聯邦政府已訂立了多項相關的古蹟法案,例如「國家歷史保育法」(National Historic Preservation Act)、「國家環境保護法」(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以及「原住民族墓葬保護暨返還法」(Native American Grave Protection and Repatriation Act)。考古學家與公眾溝通的方法也愈來愈成熟,很多專家亦以為民眾服務作使命。

美國考古學協會就提及,考古學家一直與地方歷史學家、社區組織和當地居民並肩作戰,考古學家需要他們擁有的地方知識才能完成挖掘工作。可是,這些團體只是眾多持份者的一小部分。部分考古學家就呼籲,市民大眾可以直接參與社會上的保育項目和研究工作,社區和古蹟終歸屬於大眾的,市民直接參與,對社群發展至關重要。香港法例第 53 章即為「古物及古蹟條例」,港英政府則於 1976 年成立古物古蹟辦事處,市民對古蹟保育的意識亦愈來愈高,但要真正走向公共考古學,或許還需要更多體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