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法,有助綠色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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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可持續金融
歐盟於 4 月 21 日公佈一系列可持續金融計劃,包括「可持續金融分類法」。 圖片來源:路透社

歐盟上週三發佈「可持續金融分類法」中的氣候變化部分,對何謂真正的「綠色」投資作分類。法案將於明年落實,決定哪些經濟活動可以被標記為可持續投資。這個綠色標籤系統將覆蓋歐盟 4 成的上市公司,佔歐洲碳排放量約 8 成。然而,天然氣、核能或農業等仍有爭議的活動,歐盟則懸而未決。

歐盟計劃在 2050 年之前實現淨零排放,為此將需要巨額投資,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私人資金。市場上有無數號稱「生態友好」的投資產品,分類法旨在使投資者有明確的標準,以決定如何投放資金,杜絕公司誇大其辭或「漂綠」,亦有助投資者評估企業在 ESG(環境、社會及管治)的表現。

明年起,歐盟的金融產品供應商,必須披露哪些投資符合分類法的氣候標準,而每項投資、基金或投資組合,都要披露基本投資中符合規則的份額。大公司和上市公司還必須披露其營業額和資本支出中,符合氣候標準所佔的比例。但這也意味著污染企業可以通過綠色投資獲得認可,例如,如果一家石油公司投資了一個風力發電場,則可以將該支出標記為「綠色」。

按照分類法,綠色投資分為三類

  1. 對綠色目標有重大貢獻的項目,例如風力發電場;
  2. 能夠促進其他綠色活動的設施,例如可以存儲電力或氫氣的設施;以及
  3. 尚未能完全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過渡活動,但其排放量低於行業平均水平,並且不會排擠綠色替代品,例如符合排放水平的水泥產品。

然而,歐盟暫時迴避了是否將燃氣發電、核能或農業標記為綠色這些具爭議的決定,並將於今年內提出另一項提案,以避免成員國和歐洲議會議員政治反彈,使法案能「斬件」順利通過。

氣候變化、商業市場和政治仍在角力。歐盟的金融服務委員 Mairead McGuinness 表示,歐盟委員會試圖在氣候變化的科學與現實世界之間取得平衡,並堅持這些規則將隨新的科學證據不斷更新。

在與 McGuinness 會面後,運輸環境聯合會(T&E)、世界自然基金會和歐洲消費者組織等團體表示,他們將退出歐盟的可持續金融平台以示抗議。T&E 可持續金融主任 Luca Bonaccorsi 稱:「分類法本應是可持續金融的黃金標準,結果卻是在漂綠骯髒的貨船、燃氣巴士、伐木和焚燒樹林。」

有歐盟政府在今年較早前威脅,除非委員會優待天然氣等低排放技術,否則將否決草案。德國和部分東歐國家認為天然氣是他們擺脫化石燃料的關鍵,將有助歐盟在 2030 年前實現排放目標;法國和捷克也要求核技術在新制度下不受到懲罰。

波蘭、保加利亞和捷克等共 8 個歐盟國家日前則聯名去信歐盟委員會,反對將核電和天然氣從可持續金融分類法中切割出來。信中提及:「在過渡階段將核電和天然氣明確標記為非綠色產品是一項錯誤,將對工業在經濟中佔比很重的國家做成極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