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8 氣候大會:為何淘汰化石燃料那麼難?

A+A-
圖片來源:路透社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 28 次締約方大會(COP28)上週閉幕,最終達成的協議呼籲全球擺脫化石燃料,實現能源轉型。在今屆充滿爭議的氣候峰會,化石燃料的未來成為焦點。到底為何一直難以淘汰化石燃料?

分析師仍在拆解 COP28 發佈的文件。目前的關鍵之一,是起草者在談判後決定廢除「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概念,轉為只強調「過渡」措辭。英國雜誌「經濟學人」指出,有些人會對協議感到失望,小島嶼國家的聲音被忽視,協議只規定「有增無減」的煤電要被淘汰,只要國家使用碳捕集與封存(CCS)技術減排,就可以繼續燃燒化石燃料。

全球協議只是一小步,更難的任務是行動。這次達成的協議向石油公司發出一個信號,例如勘探許可證面臨的法律挑戰;但要減少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最終需要使其失去競爭力。結合碳價格和針對清潔技術的補貼,或能在富國實現這一目標。

COP28 基本上迴避了窮國需要支援這個問題。擁有化石燃料儲備的發展中國家認為,期望它們在沒有援助的情況下放棄收入來源並不公平。智庫能源轉型委員會表示,要盡早擺脫煤電,富國需要在 10 年內每年向窮國提供約 250 億至 500 億美元的贈款和其他融資。

但若然逐步淘汰化石燃料,對石油市場有何影響?「華爾街日報」分析,COP28 的聲明沒有具體提及石油,但該協議標誌著化石燃料時代「開始終結」。替代能源資產管理公司 Ecofin 高級基金經理 Matt Breidert 認為,要理解協議對石油意味甚麼,要看市場在哪些領域有化石燃料的「合適替代品」,海上風力發電可取代煤炭、陸上風能和太陽能可取代部分天然氣,但有些化石燃料暫未有合適替代品,例如在現代經濟和社會中廣泛使用的一些石油產品。

整體而言,溫室氣體排放分為 3 大範圍,企業若想制定減少排放及使用化石燃料之目標,都柏林城市大學助理教授 Fabiola Schneider 在 The Conservation 撰文稱,企業對範圍 3 排放負責任的第一步,是提高透明度。公司在採購決策中應對上游供應鏈排放確實有些進展,但使用產品時的排放難以解決。自願性碳抵消市場上出售的碳信用額,用於抵銷化石燃料排放,然後再於產品貼上「碳中和」標籤並出售,但只有不到 5% 的抵銷額能真正消除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因此,將焦點放在範圍 3 排放,可鼓勵企業在實現淨零目標時顧及整個業務模式,更重要的是,這將使多年來一直從污染中獲利的企業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