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戰爭論能應用於現代網絡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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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Annette Riedl/picture alliance via Getty Images

在 3 月阿拉斯加的會談上,中美雙方就網路戰一事互相指責對方。4 月 20 日,日本傳媒報道,中國疑似對約 200 間日本機構發動網絡攻擊。隨著全球經濟愈來愈依賴互聯網,網絡安全亦成為重要的國防議題,挑戰了我們過往思考國際衝突的方式。有學者就嘗試探討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的傳統命題「正義戰爭論」(Just War Theory),究竟是否還適用於現代網絡戰。

就此,杜倫大學政治學教授 Christopher Finlay 在學術網站 The Conversation 撰文,表達意見。有關正義戰爭論的探討已經存在過千年,在中文世界的話,其意思類似「正義之師」、「出師有名」。由於戰爭引致生靈塗炭,哲學家希望提出一套正義戰爭論,界定何謂正當的軍事手段,至少在道德層面上約束當權者的行為。其中一項法則是「自衛權」(Right of Self-Defense),哲學家一般認為,若一個國家被侵略,就有權作出反擊。

2020 年,美國聯邦政府數據泄露事件,涉及英美和北約超過 200 個公私營部門,事後調查認為是源於俄羅斯黑客。2021 年,英國的「安全、防務、發展和外交政策綜合檢視」(the Integrated Review),公佈會成立「國家網絡部隊」(National Cyber Force),以長遠應對網絡安全風險,部隊會研究各種能回應黑客攻擊的方案,甚至不排除以核武來還擊。為此,Finlay 呼籲各國要極度小心和自我約束,因為網絡戰和實體戰爭的本質很不同。

在 2 月 23 日的參議會聽證會上,馬克沃納形容去年的數據泄露事件在「間諜活動與攻擊之間的灰色地帶」。 圖片來源:Drew Angerer/Getty Images

有學者曾提出,哲學家要思考出一套新框架來界定「正義資訊戰爭」(just information war),Finlay 也認同有這個需要。網絡攻擊固然可以做成重大經濟損失,甚至是人命傷亡,但網絡攻擊的定性還十分模糊。例如美國資深參議員羅姆尼(Mitt Romney)就 2020 年數據泄露事件為「侵略」(invasion),但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馬克沃納(Mark Warner)形容為「間諜活動與攻擊之間的灰色地帶」(in that grey area between espionage and an attack)。

事件的定性,會影響政府如何作出合乎道德的選擇。如果黑客活動被定性為侵略,大眾也會相信政府有反擊的權利;但黑客行為只是間諜活動的話,那就會被視為國家日常的情報收集工作。Finlay 指出,部分黑客攻擊應該被視為暴力行為(acts of violence),會造成與實體戰爭同等程度的破壞,但不等於要把所有黑客行為都納入此一範疇。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是「意向性」(intentionality),例如攻擊者是否希望達成征服(domination)意圖。

即使證明了對方有征服意圖,國家可以啟動自衛權,大家也要考慮正義戰爭論的其他原則,例如「相稱性」原則(proportionality),自衛者和反擊者的軍事行動要合符比例;還有「區別對待」(discrimination),要區分平民和武裝人員。能力愈大,責任愈大,當英國的「國家網絡部隊」不排除動用核武對付網絡戰,就更加要做好自我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