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羅斯劫機】芝加哥公約:能維護國際民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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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載有白羅斯流亡異見記者普羅塔塞維奇的瑞安航空客機,在迫降事件後回到立陶宛維爾紐斯機場。 圖片來源:路透社

5 月 23 日,一架從希臘飛往立陶宛的瑞安航空客機,在白羅斯領空時,被當局以機上有炸彈威脅為由,要求緊急降落到首都明斯克的機場。當地執法人員其後上機拘捕反對派記者普羅塔塞維奇(Roman Protasevich)及其女友,事件震驚全球,形容是客機劫持事件。國際民航組織警告事件或有違「芝加哥公約」(Chicago Convention),會密切關注。

現時,在維繫世界民航秩序方面,最重要的國際公約是「國際民用航空公約」(The 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通稱「芝加哥公約」。公約在 1944 年 12 月由 54 國代表正式簽署,1947 年生效。當時全球正處於二次世界大戰之中,戰爭迫使各國投放大量資源研究航空技術,除了軍用戰機設計大躍進,跨國人流和物流航運也很頻繁,各國領袖認為有必要共同處理領空爭議造成的政治問題,訂立明確規則規範往後的跨國航運活動。

在戰爭未結束時,美國和她的主要盟友已經進行研究,到 1944 年中下旬,同盟國已經收復巴黎等西歐要地,正逐步逼近德國。在戰爭局勢變得稍為明朗時,美國就邀請 55 個國家的代表,前赴芝加哥出席「國際民航會議」(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Conference)。當時有些與會國還未完全修復領土,例如中國、捷克斯洛伐克和挪威等等,而且戰時航行始終有一定風險,但獲邀的 55 國,有 54 國都如期出席,當中 52 國在會後就簽署「芝加哥公約」。

「芝加哥公約」成為戰後國際協作的先驅,也為環球航運訂立了重要的規則和程序,其宗旨是促進各國以「安全和有秩序的方式」發展民用航空,並「在機會均等的基礎上,健全地、經濟地營運航空運輸業務」。「芝加哥公約」也直接促使「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在 1947 年成立,以維持國際航運秩序。「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第一任理事會主席,是曾經任職美國海軍部和聯邦航空委員會的 Edward Warner

芝加哥公約」經過多番修訂,現時已經是非常完備的國際法文件,包含約 100 條規定。當中較知名的原則有第 1 條「締約各國承認每一國家對其領土之上的空氣空間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權」,確立各國擁有領空主權。在第 3 條分條「締約各國承認,每一國家必須避免對飛行中的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如攔截,必須不危及航空器內人員的生命和航空器的安全」,明文規定國家不能以軍事脅迫,攔截事先獲准進入上空的民航機,這也是白羅斯事件爭議之處。

不過即使「芝加哥公約」的條文如何完備,「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對成員國其實沒有監管權,只是協助消除各國的政治阻礙,而且組織現時有多達 193 個會員,包括事件主角白羅斯,要達成共識往往十分困難。「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已經就白羅斯事件要求在 5 月 27 日召開理事會,但外界對進展都不太樂觀。組織近年甚少捲入國際政治風波,愛爾蘭航空資深顧問 Kevin Humphreys 向路透社表示,這次事件是他記憶中第一次有成員國政府直接參與疑似劫機行為。

俄羅斯就支持盟友白羅斯,譴責西方國家的偽善,並舉例指 2013 年時任玻利維亞總統莫拉萊斯的專機就被指窩藏斯諾登,被要求降落奧地利機場;不過總統專機和國家航機不屬於民航客機,飛越別國上空需要特別申請。白羅斯一方就表示,自己只是向事發航機作出降落建議,沒有軍事脅迫成分。立陶宛政府和部分西方國家政府呼籲封鎖白羅斯領空,直到問題得以解決,不過這類制裁亦有可能違反「芝加哥公約」。路透社形容,「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終於面臨真正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