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阿富汗婦女擔心,隨著塔利班回朝,自己將失卻過去 20 年得到的學習和工作等權利。塔利班則宣稱會在伊斯蘭教法(Sharia)框架內尊重婦女權利。雖然塔利班沒有申明細節,但瞭解伊斯蘭教法是甚麼、塔利班如何詮釋,大概也能估計阿富汗女性的未來。
音譯為「沙里亞」的伊斯蘭教法,字面意思是「通往水泉之路」。阿拉伯語的「沙里亞」實際上指「方式」,而非法律體系。伊斯蘭教法源自「可蘭經」,代表先知穆罕默德言行的聖訓(Hadith)、聖行(Sunnah),還有伊斯蘭學者的共識(Ijma’)和類推(Qiyas)。
伊斯蘭教法於穆斯林生活無所不包,但現實中如何踐行,取決於當地遵守的程度。非牟利組織美國外交關係委員會(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中東及非洲高級研究員 Steven A Cook 指:「伊斯蘭教法的實際含義有很多不同解釋。在某些地方,教法相對容易融入當地政治體系。」不過,塔利班下的阿富汗,恐怕將以嚴格解釋的教法治國。諾貝爾和平獎得主馬拉拉向英國廣播公司(BBC) 表示,很多與她接觸的阿富汗社會運動家、女權人士「都記得 1996 至 2001 年間發生的事情,他們對自己的安全、權利深感擔憂」。
教法下,罪行分為酌量刑罰(Takzir)、報應刑罰(Qisas)及固刑(Hudud)。酌量刑罰由卡迪(Qadi,指法官)決定刑罰;「古蘭經」或聖訓雖有認定某些罪行,但沒有提出具體懲罰,故早期伊斯蘭學者將之解釋為對相關罪行酌量處罰。報應刑罰即「以眼還眼」原則,讓犯罪者遭受與受害者完全相同的痛苦,如謀殺案中法官可批准死者親屬殺死兇手。固刑屬於對真主的犯罪,根據「古蘭經」或聖訓所示判刑,罪行如盜竊、公路搶劫、通姦、飲酒,犯者會受到截肢、鞭打、死刑在內的懲罰。
然而,遜尼派伊斯蘭教中不同的主義或學派,對如何執行教法有不同理解。穆斯林普遍視啟發塔利班的瓦哈比主義派(Wahhabism)為原教旨主義,視伊斯蘭教為一套「生活準則」。根據瓦哈比主義,只有伊斯蘭法律才能確保社會公正。故瓦哈比主義反對任何文化多元,攻擊任何他們眼中不屬於伊斯蘭文化的事物。固刑本來是穆斯林世界極少實施的極端刑罰,但塔利班以往統治阿富汗時,卻在全國廣泛執行固刑。
媒體關注阿富汗女性今後外出,是否必須身穿罩袍(Burqa)。塔利班按伊斯蘭教法的解釋是,女性在公共場合,沒有權利不遮掩自己。不穿罩袍的女性,不僅無視伊斯蘭著裝規範,行為鼓勵其他婦女無視真主法律,是煽動伊斯蘭教法社會不和、對教法的最大冒犯,足以處死。「科威特時報」(Kuwait Times)2019 年一篇報道形容,塔利班以殘酷的方式解釋伊斯蘭教法。
塔利班日後如何按伊斯蘭教法「保護」女性,相信只要理解他們對教法的見解,便可明白。一如美國國家評論研究所(National Review Institute)高級研究員 Andrew C. McCarthy 指:「當塔利班說他們會尊重婦女或任何其他人的權利時,指的是他們在伊斯蘭教法、伊斯蘭教的古老法典和社會框架下的權利,如同 10 世紀以來所理解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