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不只關人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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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4 日,在烏克蘭布查中的犬隻。 圖片來源:路透社

至 2014 年,烏克蘭國內估計有狗隻 75 萬、貓隻 550 萬。俄烏戰爭爆發一個月,至少 420 萬國民逃離出境,動物喪失家園。基輔一間動物庇護所被炸毀,3 名義工於本月初餵飼流浪犬途中遇害…… 戰火中,人類與動物的命運從未分割,牠們同樣需要保護。

不只家庭寵物受牽連。哈爾科夫的 Feldman Ecopark 生態公園被戰火摧毀;基輔以北的 Park XII Months 動物園內,被遺留的動物饑寒交迫

養殖動物也難逃厄運。全國最大的雞蛋供應商 Avangard,其多個農場因電力中斷或被俄軍摧毀而停運,被迫屠宰了大部分雞隻。全國最大的雞肉供應商 MHP,其位於基輔的一個大型冷凍倉庫遭俄軍砲擊,造成 800 萬美元損失。根據國際人道法,於武裝衝突地區蓄意襲擊民用基礎設施,包括農場,已屬戰爭罪行。

將動物推向戰爭

歷史上許多戰爭都不乏動物「介入」。戰爭高度機械化前,馬、驢、牛和大象等大型哺乳類動物,會被徵召運送士兵和戰略物資。當電報及電話線被切斷,信鴿便負責傳遞軍事機密等重要情報;1914 年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在英國通過「領土防禦法」,將射殺信鴿定為罪行。電影「雷霆戰駒」(War Horse)裡,仁慈犬(Mercy dog)安慰垂死英軍,以及驢子安慰患上創傷後遺症的士兵等場面,也是一戰時的寫照

至今,人類仍會用受過特訓的犬隻偵測炸彈、老鼠探測地雷、海豚和海獅追蹤水雷,並將豬、猴、老鼠及倉鼠等用於武器試驗。當然,被直送戰場的動物已大幅減少,今日的戰爭對牠們 —— 正如對人類一樣 —— 造成的多是間接傷害。一項研究發現:1946 至 2010 之間,人類戰爭或大型衝突的發生頻率,竟可用來預測非洲野生動物保護區內,大型草食性動物的種群數量趨勢,這可能是由衝突期間增加的偷獵和非法販運導致。

國際法的灰色地帶

國際人道法專家 Jérôme de Hemptinne 指出,「日內瓦公約」和「海牙公約」等戰爭法,也從未涉及動物保護。「國際人道法還保護學校、住宅及宗教場所等『民用物體』,卻沒有明確定義是否限指『無生命體』;而國際人道法又不會將動物歸入『平民』的保護類別,以致戰時的動物權益始終存有灰色地帶。」

他在 2017 年發表論文「戰爭中的動物保護」(The Protection of Animals During Warfare),就嘗試提供其他可行方向:1977 年通過的「日內瓦公約附加議定書」對交戰方之間的非軍事區提供保護,他建議在交戰方同意下,將全球物種多樣性豐富的地區納入為「非軍事區」。另外,「日內瓦第四公約」第 53 條列明,除非屬必要軍事行動,否則禁止佔領國摧毀私人及公共財產。「當某些動物被認為是私人或公共財產,此條例至少可為牠們提供保護。」

動物福利組織 Four Paws 全球事務及抗災總監 Jackson Zee 說:「當我們談論人道救援時,也應將動物納入考慮。」他們為此與歐盟合作,致力將動物權益納入歐盟民事保護機制,並藉此進一步游說,讓成員國在預防及應對災難的計劃中,預留資源維護動物權益。

2018 年,Four Paws 在歐盟和聯合國減少災害風險高峰會上,成功訂下動物權益議題,雖然主要仍在「意義」層面上探討,並未涉及撥款等「實際」內容,但正如 Zee 所言  ,這是條漫長的路。即使動物保護被納入戰爭法,但執行起來,同樣充滿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