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市政府在上週二(9 月 5 日)步上諾咸頓郡(2018)、倫敦歌來頓區(2020 及 2022)、斯勞(2021)、瑟羅克(2022)以及禾京(2023)的後塵,宣佈入不敷支,並按「1988 年地方政府財政法」第 114 條作出通告。雖然英國地方政府不能破產,現有合約亦會繼續履行,不過傳媒往往形容此舉為「實質上破產」。在財政問題解決之前,市政府只能為維持法定服務作撥款。
為何英國地方政府紛紛陷入財政危機?細說從頭,可能要追溯到至少十多年前。
逐漸惡化的大環境
金融海嘯後,英國政府推行所謂撙節政策,大力削減給予各級地方政府的津貼。而從 2012 年開始,國會亦通過法例,限制各級地方議會向住宅物業徵收的「議會稅」的上調幅度 —— 除非得到當地居民公投通過(從來沒有地方議會敢舉行),或者得到中央政府批准。而這兩項收入,向來是地方財政收入的大宗(除此之外,還有非住宅物業差餉,和食肆牌費、違例泊車罰款之類的雜項收入)。
與此同時,地方政府要依照國會立法制定的框架,提供各種社會關懷服務:例如安老、殘疾復康、家庭服務、兒童照顧等等。隨著人口老化,各地社會關懷開支也跟著水漲船高。
法定開支一直漲,收入又追不上,各地可以用於公園、圖書館、非主要道路保養等「非必要開支」的錢,便愈來愈少。近十年英國不少地方市容每況愈下,便是因此之故。長此下去,便有地方政府入不敷支,「實質上破產」。我記得早在 2012 年,英國社交媒體便傳過一張「班列特末日圖」(The Barnet Graph of Doom)。其中可見,該區政府推算不出二十年,其法定社會關懷開支會超過收入。換言之,就算把絕大多數的圖書館關掉、放棄保養公園,也無法平衡收支。
因此,地方選舉也逐漸變得可有可無:無論選誰,地方財政泰半都必須根據國會制定的全國法例,用於維持法定服務。早在 2013 年,就有歌來頓區議員指出:「有一天,在不久的將來,隨著人口老化,以及有需要人士愈來愈多,很多地方政府在社會關懷以外,不會有錢做任何其他事情。」
十年前的「將來」,正逐漸成為現實。
地方因素
除了不利的大環境,壓垮駱駝的稻草往往是管理不善或不幸:禾京市政府地產投資失手、伯明翰多年前的僱傭安排被法院裁定屬同工不同酬,要對受影響人士(主要為女性)作巨額賠償。
也有比較幸運的地方。西敏市有蘇豪區的飲食場所牌照收入;東倫敦的紐咸區則有大量新住宅落成,議會稅收入上升之餘,也吸引不少毋須社會關懷服務的中產在職人士入住。然而,好際遇不是處處都有。
政治觀感考慮
我懷疑,「第 114 條通告」已經不再特別,甚至變相成為地方財政例行程序。地方議員不主動尋求公投加稅,等到地方政府財務總監宣佈入不敷支,「實質上破產」,便可在選民面前金盆洗手,把責任上交中央政府,辯稱之後加稅與自己無關。中央政府加稅時,也可說是逼不得已。英國政府派員接管倫敦歌來頓區後,大幅上調議會稅 15%,又削減市政服務,便是一例。
政治觀感和效率,有時不能兩全其美。
不必黨同伐異
諾咸頓郡出事時,「衛報」標題逕稱「保守黨執政郡入不敷支」;上週二的「每日郵報」,則以「工黨執政的伯明翰」起題。甚至連陶傑先生也似乎認為,工黨執政是伯明翰入不敷支的原因之一,忽略最近 20 年裡面,當地有 8 年為保守黨執政。
以我愚見,在地方財政經年累月惡化的大環境下,個別地方政府在「破產」一刻的執政黨為何,往往無關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