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否則只剩下這三個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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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有甚麼好學?如果只是為了滿足柴米油鹽之需,文盲也可以過得很好。

語文不完全是功能性的,譬如你看見一樣東西很好,Good,學會這個字就夠用了。但這能叫人滿足嗎?總算煮了一鍋沒有燒焦的菜,Good;跟男友吵架吵贏了他還賠罪,Good;心愛的球隊贏了世界杯,也 Good?中了頭獎呢?顯然,只學會一個 Good 是不夠的。

語文跟技藝一樣需要精進,層次愈細緻,感覺就愈微妙。我們都知道古代的中國人對馬很有講究,馬有各種名稱:駿、驃、驪、駒、驕、騏等等,其中有毛色,身高,體態的分別,顯然,古代的中國人對於馬有很多的認識,不一樣的馬可能有不一樣的待遇;中文用刑的字也非常五花八門,基於我心臟特別脆弱就不一一列舉了,但是馬也好,刑也好,都是具體的事情,至於表達情緒和感受等抽象概念,中文的詞彙量就有點力不從心。

眾所周知英文的詞彙量簡直浩瀚無邊,要那麼多詞彙幹甚麼呢?如果你決心馬馬虎虎,稀裡糊塗,三歲到老都用同一副眼光看待人生和世界,當然沒這個必要,“OK, Sorry, Bye” 三個字也能走天下。但是,能用愈多不同的詞彙呈現同一個概念,這個概念就愈清晰,人云亦云的可能減低,你也不會隨便照單全收。

英文在近義詞這一領域似乎特別發達,同一個抽象概念包含許多相近的詞彙,不同詞彙之間的差別,簡直比色調更為細膩,表達出來的效果特別鮮活。以厭惡感這一概念為例,每一個字包含厭惡的份量是不一樣的:Disgusting 屬於生理上的厭惡感,大多形容一些「腦囟未生埋」做出來的低級行為:玩口水,挖鼻子、開屎尿屁的玩笑,故意失態嘩眾取寵之類,與廣東話的「核突」最為接近。

Revolting, Repulsive, Repugnant 這一組就比較嚴重,超越生理層次,主要出於價值觀的判斷。很明顯,Revolting 從 Revolt 而來,令人聯想到打砸搶燒之亂;Repugnant,受到冒犯,感到敵意,很有可能是因價值觀衝突而起,這種厭惡感足以令大腦感到不適甚至疼痛。

令人非常不適的感受還有 Appalling,有聳人聽聞,驚駭之意;Shocking 則相對單純,問題是,你憎恨鄙視的一個人竟然發了達走了好運,到底是 Shocking 還是 Appalling 呢?呵呵。吃驚的還有一個 Ghastly,到底是出於可怕還是可厭,也說不清楚,視乎閣下的神經有多麼細膩,外表拘謹內心高冷的公子小姐,恐怕遇見過份熱情的朋友也會當堂嚇壞。

Grotesque 來自於形態扭曲的驚懼,Grotesque 包含距離感:陌生、遙遠、非人、化外之意,由此又生出一系列表示極度不讚成、不認可的詞:Bizarre, Ludicrous, Ridiculous,讀音也都不無誇張之感。英文有這麼多表示厭惡的詞彙,一定有甚麼原因吧。是他們對醜惡的感覺特別敏銳,還是過份冷靜,才會把感覺也當標本一樣解剖?精確描述感覺,既是語言的力量,更是一種樂趣。

網上有人如此總結:網絡語言存在一種只用三個 X 六個字就能抒發自我的狀況:神奇而吃驚,他們說「我 X」;讚賞而欣喜,他們說「牛 X」;鄙視而厭恨,他們說「傻 X」。想突破這種狀況?好好學語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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