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形容詞:孰先孰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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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路透社

在學習英語的過程中,大概所有人都有過這樣一個困擾:使用多過一個、甚至一連串形容詞的時候,次序該如何排列,又怎樣斷定安放哪個詞在前,哪個詞在後?為甚麼我們會覺得「old little dog」不順口,而「little old dog」才顯得地道正確?

形容詞排序有定律?

在 The Elements of Eloquence: How to Turn the Perfect English Phrase 一書中,作者 Forsyth 指出形容詞的排序是有一定規律,即是:評價、體積大小、年齡、形狀、顏色、產地/來源地(origin)、質地、目的,然後才到眾星拱托的主角——名詞。他不諱直言,即使把這個次序作輕微的撥亂,也會導致發言者或書寫者像瘋子一樣胡言亂語。為了捍護自己的辯詞,他提出了一個例子:

a lovely little old rectangular green French silver whittling knife.

( 直接翻譯為「一柄可愛的、細小的、年老的、長方形的、綠色的、來自法國的、銀色的、用作修削的刀。」若按中文文法,這段形容的呈現方式將截然不同,但為了凸顯其次序之妙,故直譯如此。)

定律的漏洞

人們都迫不及待要一試真偽;首當其衝的,自然是語言學家。不來梅大學的研究團隊整合了大量的電子數據,用以觀察究竟「red big」和「big red」哪一個的使用繁率較高。而結論也的確如眾人所料,「big red」是較為多人選擇的說法,應用於 78% 的數據上。

專家研究證明了運用兩個形容詞時,已有了約定俗成的先後之分。然而,當形容次數量增加到一定長度時(如上例),其數據則不得而知,亦因此無法考證 Forsyth 定律高度的可應用性。

即使撇除繁複的研究過程,運用常識,也不難察覺有很多與定律不符的例子。例如,「big bad wolf」的使用是違反了「先評價後形狀」的說法;「a polyester little black dress」也是沒有跟從「先形狀顏色後質料」的定律;同樣地,「big stupid」比「stupid big」更顯自然。這種遣詞方法便有可能是波麗安娜效應(Pollyanna Phenomenon)的體現,即是講者選擇將正面或中立的價值放得比負面價值前。

另一方面,也有些組合是定律沒有考慮到的,例如當連續使用屬於同一類別的形容詞,又應該誰先誰後?如 Little Richard 的歌曲 Long Tall Sally 若變成 Tall Long Sally,則會顯得非常怪異。味道同樣沒有被列入考慮,使用「nice and spicy」而不是「spicy and nice」是基於甚麼?有人說這是因為我們偏向先使用籠統(general)詞彙,後再指出特質(specific),但這也只不過是無從稽考之言。

另一些說法:語義及韻律

韻律(prosody)或亦大有關係,感覺上,我們會習慣使用較為順口的說法。但現時最具說服力的詮釋,則從語義(semantic)角度出發:與名詞有較大關聯的形容詞會放得與名詞較近,關聯較少的則較遠。以「a lovely little old rectangular green French silver whittling knife」為例,即使你對它的外貌、形態一無所知,起碼你也要知道,它是一把用來修削(whittling)的刀。

或許,沒有固定規格才是一件美事;反覆思量並琢磨怎麼遣詞,是文字所蘊含的主觀性與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