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眼:喜歡一個人逛古著店的時刻,但不能喜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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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一張清單流傳多年,時有回帶,是關於單身狗一個人會做的事情。

一個人看海明明挺浪漫,但一個人看演唱會,或一個人打邊爐,則免不了有點毒,有點孤單。而這張清單老是讓我反覆思量,到底是不想一個人做的事情比較多,還是只想一個人做的事情多一些。有些事情是相反的,與孤獨或失意無關,卻無論如何你都不想跟家人、朋友或情人一起做。

譬如,電影可以合家歡或二人同行,王家衛的電影不行。

譬如,日本可以合家歡或二人同行,買幪面超人和超合金不行。(Anyway,他們一般以為我的意思是去秋葉原,會這樣想更加不行。)

譬如,有沒有親戚見到也好,吉野家我也常堅持是一個人去吃的。

因為人世間總有那麼二三事,本身有入場限制,只提供單人模式,需要一個人去完成。對我來說,逛古著店也是。

逛古著店和逛商場的性質並不一樣,而古著店跟二手店同樣有明顯的差別。去二手店的人有兩種,第一種是買名牌,日本東京就有不少非常專業和品質保證的連鎖買取店,例如大黑屋、Brand off 那些。有人一定要季換季、季季新,舊的就賣掉,亦有人只為買個牌子,舊的也好,偷來的、騙來的、死人的,都不打緊。有買有賣,正是買取店,是消費社會的虛榮心交流廳。另一種是真的買不起衣服,要去撿便宜貨,然而,在物質豐盛,H&M Uniqlo 開得像便利店那麼多的香港和日本,這是不存在的,應該說,沒有買不起衣服的人,撿便宜貨的人倒是有一些。

至於去古著店的人,是抱著完全不同的心態。文青也好,懷舊控或(台灣獨有的)混搭達人也好,他們本身顯然都不是窮到要買二手衫,買的多數是心頭好,而很少去買必需品。很多人視逛古著店是一個尋寶的旅程,各有各尋的寶,我不敢說自己是古著愛好者,但確實,我很快就發覺自己在古著店逗留的時間比商場多。

工作關係,香港的大小商場我都很熟悉,但從來只覺得是迷宮,並不見得有寶藏。除了因為商場總是有股熾熱的消費氛圍,另一個原因是你太了解它了,不只是商場的迷宮地勢,而是作為一個香港人、媒體人甚至成年人,哪幢商場有甚麼品牌,哪個品牌有甚麼新貨,其實未入去都知道。不是去看看有甚麼新貨色,而是看看那件新貨色賣完沒有 —— 如果你是內地購物客,甚至再先進一點,未入商場前已經拿了微信折扣,用支付寶過了數,純粹取貨而已。

我想,我是喜歡古著店多於古著。這種小店舖的魅力就是它有著未知數,有沒有你的尺寸,有沒有你剛好喜歡的牌子和顏色。而且,你總會特別小心,特別像個驗屍官,若是一件磨到起花的舊針織冷衫,你更會注意它有沒有破洞,有沒有脫色或污漬影響外觀。另一邊廂,在連卡佛買件應季無打折的襯衫,貴上幾十倍,都未必這麼著緊。

甚至乎,有時購物是衝動,在連卡佛刷了卡,這件衣服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任務,很可能此後都會乖乖躺在衣櫃(甚至連衣櫃都未躺進去,已經不知丟到哪裡),被你忘記了。你並不需要它。事實上,我們這一輩子需要的物質永遠比我們想像中要少。

不過慾望需要區分,需要,和購物的需要,是兩種不同的心癮。結論是,逛古著店很多時候比那些金碧輝煌的專門店、旗艦店、概念店更充實地滿足到那種慾望。

圖片來源:Thrift Shop MV, by Macklemore & Ryan Lewis

之所以會有這篇文章出現,是這樣的,前陣子吃飯大伙兒談到東京還有甚麼好玩,說起古著店,我隨口答了句,噢,其實我這件牛仔外套就是在日本古著店買的。

下一秒鐘我就發現了,全身上下的衫褲鞋襪,只有這一件是來自古著店,也只有這一件讓我印象如此深刻,說出來的時候還狀甚興奮。皆因那時我是真的拿著這件稍大半個碼的牛仔外套左挑右選,十五十六甚至跳到十七,掙扎許久才花了 3,000 日圓買下它。至於在某某總店買的名牌外套,除了付錢的時候心頭揪了一下,就真的不是太放上心了。

若說甚麼過程重要過結果,那就太偽善,不 Care 結果的話誰會在小小一間古著店為買件外套拖沓半天呢?倒是讓人想起全球各地的現代藝術館 —— 如今這個做法和意念已經濫到翻白眼 —— 他們會放一些不像藝術品的粗糙雕塑,一堆廢鐵,破爛的花瓶或者隨手撿來的一件垃圾。當然,最初的例子很經典,是一個馬桶。當人們看到這些不養眼的東西,裝模作樣的人會吹噓它有多特別,怕露底子的人會困惑地審視到底有何玄機,而透過這些真實或虛假的思考,那件物件就有了作為藝術品的本質了,會不斷被膜拜、議論和注視。反過來說,正因為它顯得愈不精緻,愈接近一件垃圾,它才能夠如此接近一件藝術品的層面。

古著店則某程度上是同一個道理,裡面很多都是垃圾級別的物件,卻勾起了你的興趣。在購物大道的名店買衫,你買的未必是衫,可能是其他東西,虛榮、品味以至刷卡流血的衝動。然而,在古著店買衫,就像藝術館上的馬桶,它並非真的是藝術品,亦無關那件衣服有多精緻,而是你只有這個時候才如此真正接近「買衫」這個行為,甚至金睛火眼留意著它的針線手工、顏色、用料和剪裁。

所以,古著店是單人任務,我會選擇一個人去完成,因為我需要非常專注認真,在一堆陳年爛布中揀出一件心頭好。至於周末在廣東道買到一對手都拿不住的消費狂徒,儘管聲稱有多喜歡買衫,卻可能從沒有真正和認真地「買過衫」。唔,如果這樣都不明白,我就無辦法了。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專欄作家、文藝雜誌主編。旅居台北多年,曾獲香港中文文學創作獎冠軍、青年文學獎等。已出版長篇小說包括「廢氣團」、「沼氣團」、「小霸王」、「赤神傳」及短篇集「紙烏鴉」、「獅人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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