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康宇:當文化服務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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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蘭首都赫爾辛基一間連鎖咖啡店,價錢牌寫上的竟然是簡體中文字。

芬蘭作為北歐四國之一,本來就有自己獨特的歷史和文化。由於芬蘭原先為瑞典王國屬土,芬蘭的官方語言為芬蘭語及瑞典語;同時作為歐盟成員國,英語在官方旅遊境點例如國家歷史博物館等亦是非常常見。遊歷數日,筆者在芬蘭首都赫爾辛基的一間連鎖咖啡店,竟然看見如此奇景 —— 價錢牌上的寫上的竟然是簡體中文字。

「要不是有咱们来光顾,你早就完蛋了。」在商言商,中國大陸旅客如山似海,簡體中文價錢牌定必能方便營運。但筆者並非生意人,我著眼的是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對當地原有文化的影響。當文化服務經濟,文化內容就會變成以利益計算結果,而且還有機會與本身的文化價值觀產生衝突。類似事件可見於去年英國球星碧咸為澳門賭場拍攝的網上宣傳短片,當「小貝貝」用普通話大叫「不是這個味道」,澳門網民的反應就和片中的林雪父子兵一樣喊打喊殺。

創意經濟政策發展 20 年,學術界對於政客常指創意經濟對經濟、文化發展相得益彰(Good for culture, good for economy)的主流論調已變得大為質疑。雖然數字上創意產業對經濟的貢獻愈來愈多,就業人數亦每年上升,但對於文化的影響卻難以量化。英國社會學家馬克賓斯(Mark Banks)就在早前於愛沙尼亞首都塔林舉行的國際文化政策研討會中大膽指出,創意經濟可能會妨礙文化發展(anti-development)。

例如創意經濟發展將文化變成消費品,文化創造力由媒體集團壟斷,市民大眾僅僅淪為文化的消費者;而文化消費能力又與經濟能力掛勾,與發展文化民主化(即社會上人人都有權決定文化資源如何運用)、普及化(人人都有機會參與文化活動)的方向相違背。同時沒有經濟價值或經濟價值相對較低的本土文化,例如傳統手工藝漸漸變得無以為繼,做成文化單一化。

創意經濟為求加快增長,傾向縮短產品生命周期(Product life cycle):一方面媒體集團不願意投資長時間的文藝創作,「慢工出細貨」的生產原則在創意經濟的經營理念下極難生存;另一方面科技公司、媒體集團又強調文化產品舊不如新,需要像 Fast fashion 一樣每月換季以提升消耗速度,做成更多資源浪費。

創意經濟帶動的旅遊業,亦有可能改變當地原有的文化生態 —— 咖啡店作為創作人和大學生的聚腳地,原本可以是一個好好觀察當地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但當赫爾辛基的咖啡師對你講「Ni Hao」的時候,你就知道原來 Airbnb 樓下那個從來不和你打招呼的小餐廳女侍應都不算太差,至少她還保留著芬蘭人的一絲社交內斂。

但文化大同,語言相通,世界不是更易於溝通嗎?對的,這個論點正確得連希特拉都讚好(註)。

註:希特拉:「要消滅一個民族,首先瓦解它的文化;要瓦解它的文化,首先先消滅承載它的語言。」所以講自己地方的語言,正是保衛自己國家的文化。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作者為英國劍橋大學社會學博士。曾於香港任職媒體公司及公關部門,對創意經濟發展略知一二。熱愛香港文化,深信香港能成為亞洲最有文化實力的國際大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