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過後,烏克蘭漫長的警隊改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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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警隊今年 5 月開展一項稱為「社區警員」(Community Police Officer)的新計劃,結合社區和國民警察的力量維持地區治安,希望能在改革舊有警隊制度的同時,亦符合歐洲的標準。 圖片來源:STR/NurPhoto via Getty Images

2013 至 2014 年,烏克蘭爆發獨立廣場革命,反對烏克蘭總統亞努科維奇中止和歐盟的政治和自由貿易協議,整場運動造成至少 125 人死亡。香港爆發反送中示威,人們爭相向烏克蘭示威者取經,各區播放記載當地抗爭故事的紀錄片 Winter on Fire。烏克蘭示威以亞努科維奇下台作結,親西方政府後來解散當地防暴警察,部份防暴警察更向民眾下跪道歉,成果為不少港人津津樂道。可是,5 年過後,烏克蘭警隊的改革之路依然十分漫長。今年,漢堡大學政治科學家 Cornelius Friesendorf 在學術期刊 Problems of Post-Communism 刊登研究,形容後廣場革命的烏克蘭是一塊制度拼裝(Institutional Bricolage),政府像一個修修補補的工匠,進行改革同時,很多舊元素依然殘存。

烏克蘭在 1991 年獨立,到 2014 年獨立廣場革命之前,沿用蘇維埃警政模式,警察儼如民兵,部隊隸屬內政部,行中央集權,有嚴謹的階段編制。烏克蘭獨立前,警察名義上尚且為意識形態服務,但獨立後,國家和政客個人利益漸漸難以區分,即使多次政黨輪替,警察依然是權貴的鷹犬。為了仕途得意,不少警察願意做任何事以表忠誠,加上部門經費不足,薪水又低,警察出現各種掠食行為,如勒索和索賄。早在 2005 年,國際特赦組織已警告,烏克蘭警察濫權問題嚴重,包括非法拘留、剝奪法律權利,甚至動用酷刑。親俄派的亞努科維奇於 2010 年成為總統後,情況更加惡化。2013 年國際透明組織報告指出,82% 烏克蘭受訪者認為當地警察腐敗又或者極度腐敗。

2014 年 2 月 4 日的獨立廣場革命,防暴警察基輔大規模出動,鎮壓示威。 圖片來源: Giles Clarke/Getty Images

烏克蘭獨立廣場革命,警方暴力鎮壓示威,當中以別爾庫特部隊(Berkut)的手段至為凶狠,他們是政府特種警察部隊,負責鎮壓叛亂。獨立廣場革命成為了烏克蘭警察史的轉捩點,親歐派上台後,首要任務就是解散別爾庫特部隊,然後就是建立新的巡邏警察隊,慢慢替代本來極度腐敗的交通巡邏隊(State Automobile Inspectorate),新的隊伍要經過品格測試,訓練過程亦注重人權教育。2015 年 8 月,波羅申科簽署新的警察法,宣佈成立烏克蘭國民警察(National Police of Ukraine),並於 2016 年正式取代舊有的民兵警察制度(Militsiya),長遠還會大大裁減警隊規模。舊警察意欲加入國民警察,便要重新經過審查,公民社會組織代表會列席於審查委員會。新警察法也標誌烏克蘭由蘇維埃警政模式過渡到民主警政模式,要求警察保障人權,為人民服務,提高執勤透明度。

可是,整場警隊改革的成效依然存疑。很多人認為改革只是舊酒新瓶,確實礙於現實考慮,新的警隊還是主要聘用舊人,而且所謂的審查機制也很寬鬆。Friesendorf 引用的 2016 年數字中,超過 92.3% 的舊制警員能通過考核。到 2016 年年底,從前被解散的別爾庫特部隊,有一半成員重新加入新警隊。人手大致一樣,警察文化也延續下去,貪污濫權問題依然存在,加上傳統親歐派政客本來也十分腐敗。Friesendorf 的數字指,2016 年底,有 64% 的市民表示改革是失敗的。而最近幾年,烏克蘭警察也飽受批評,如襲擊記者、對弱勢社群被襲視而不見、甚至參與其中,有人權律師今年接受「美國之音」訪問時直言,烏克蘭司法及警察制度已經崩壞。然而,Friesendorf 在他的論文結尾表示,警察改革不能操之過急,只能循序漸進,否則可面臨治安失序的問題,至於保留多少舊有元素,除了取決於政府手上的資源,還要視乎政客的改革決心。Friesendorf 收筆時,打著素人參政旗號的澤連斯基還未當選總統,現在就拭目以待,烏克蘭的改革路會怎樣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