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2 日,一批英國外交部辦公室外判清潔工人示威,要求政府承認工會以及支付合理薪酬。 圖片來源:Guy Smallman/Getty Images

近期民間多次發動三罷而成效有限,原因之一在於工會弱勢,號召力不足;而香港部分工會隸屬於建制派組織如工聯會和勞聯,支持廢除工人集體談判權,甚至譴責工人罷工,作用似在維穩多於維護勞工權益。港人可以如何光復工會?英國獨立智庫 Autonomy 最近發表報告「新經濟入門包(New Economy Starter Pack)」,就各項社會議題彙集各界專業人士的意見,申述新自由主義以外的政經模式,其中談及工會及民間集體產權等章節,香港或能借鑑一二。

報告指出,自戴卓爾執政以來,英國工會勢力不斷削弱,由 1979 年 1,300 萬成員銳減逾半至現時 600 萬,工人集體談判權則由以前每 4 人有 3 人受覆蓋,降至現時 4 分 1 比率,跌幅之大冠絕全球發達國家。工會削權,勞工受害。自推行新自由主義政策 40 年來,英國實質工資停滯,工薪階層並無分享到所謂「大平穩」(Great Moderation)時代的好處。要打破社經不均的局面,重振工會將成關鍵一環。

問題是如何?報告多名作者就不同範疇提出建議。英國通信工人工會(Communication Workers Union)主席 Dave Ward 認為,工會衰落出於政府帶頭打壓,一邊推出反工會法律,一邊力推私有化金融化,以股東為中心分配利潤所得和企業管理權力,工人話炒就炒,自然不利勞方組織。因此,恢復行業集體談判權(sectoral collective bargaining)是首要任務,目標是重奪工人管理權。

英國獨立智庫 Autonomy 報告「新經濟入門包」,彙集各界專業意見,申述新自由主義以外的社會願景;圖為書封。

新經濟基金會(New Economics Foundation)領袖之一 Alice Martin 則認為,重申行業集體談判權並未足夠,行動甚至不應止於制訂法定地位和引入自動入會機制,因前者易受政府取態左右(譬如馬克龍一舉打散原本覆蓋法國 98% 工人的集體談判權),後者空有人數而缺乏團結。要將職場有效民主化,必須具備組織和談判的條件。組織方面,諸如時間、訊息、資源、地點皆屬勞工溝通所需,Martin 建議強制企業實施「民主活動」時間 —— 例如每星期 1 小時 —— 期間僱員可以召開工會會議、參與勞資談判、檢驗公司營運、選舉聯會代表或籌組自主網絡,如此既可鼓勵「低民主化」行業如零售和接待的僱員成立工會,組織工會的權力亦會回歸勞方,而非政府機構。談判方面,Martin 認為最有力的籌碼就是罷工:必須確保罷工人員不被資方秋後算帳,否則一切免談。此外,公司資訊透明化,例如容許工會索取高層薪金明細、薪酬釐定準則和公司監控資料,亦能加強工會談判能力。

企業集體基金為工人賦權,同樣有助工會壯大。英國智庫均富(Common Wealth)總監 Mathew Lawrence 響應工黨「普惠共同基金(Inclusive Ownership Funds)」倡議,主張 250 名員工以上的企業須每年分發 1% 股份予僱員,直至數量達 1 成為止。股份由基金管有,而基金則由員工集體管理,每年限派最多 500 英鎊股息,多餘股息則撥入國家社會基金,用於公共服務。通過分配股權及利潤,員工將能分享公司決策權;隨著基金成長,企業營運和資源利用亦會愈趨民主,為籌建工會打好基礎。

制訂最高薪酬比例,亦能迂迴地助長工會。英國高薪智庫(High Pay Centre)總監 Luke Hildyard 認為,最高工資比例的重要性不下於最低工資,大企業豪擲於高層的報酬和花紅往往有更高效率的用途。據估算,英國最富裕 1% 就收割全國 15% 總收入,造成嚴重收入不均。Luke Hildyard 建議成立不同「持份者管理協會」(stakeholder governance council),從工會和公民社會組織選出代表,為各行各業制定薪資差距比例。收入比例設限不單有助改善基層薪酬水平,盈餘亦能重投企業,而股東高層無法賺盡自肥,又會減少打壓工會的誘因。

8 月 30 日,英國科學博物館工會成員在館外示威,爭取足以維生的工資待遇。 圖片來源:Guy Smallman/Getty Images

工會不應只是議價組織,要發揮社會影響力,就要擴大參與權。社運組織 We Own It 創辦人 Cat Hobbs 建議工會與不同機構合作 —— 例如作為民意代表的籌建獨立民主組織、向公營機關究責的公民組織、提供營運意見的議員和專家 —— 列席公司監事會(supervisory board),監察企業運作甚或左右發展方向。當企業需要滿足多方要求,員工向資方施壓的籌碼自然增加。

上述做法建基於英國國情,香港缺乏民主體制,政府不受公民社會制約,似乎訴諸於法制改革的建議都不合地宜。或者香港可以從民間企業打破缺口,眾籌一筆共同基金,用於成立或是收購一批公司,以合作社模式經營,去除食利階級加上制定薪酬比例,擴張條件自然較為充足。模式一成功,垂範社會,又會吸引有心人仿傚,當擴充到一定地步,工會組織足夠強大,就能挑戰現有經濟秩序。現時黃色經濟圈僅限消費,罷工則屬於消極抵抗,假如能夠主動出擊,消費者運動結合生產者運動,全面進駐接管經濟,比起攬炒,或許才是抗爭經濟戰線的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