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人化」不是人類殘暴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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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eovien So/SOPA Images/LightRocket via Getty Images

人類極端的殘酷行為,普遍認為只有在非人化(dehumanize)或物化(objectify)情況下才會發生,例如納粹德國將猶太人貶為「次等人類(subhuman)」,盧旺達大屠殺中胡圖族視圖西族為「害蟲」、香港「反送中」運動示威者被親中派稱為「曱甴」等。然而,美國網媒 Vox 一則兩年前的訪問經整理後重新刊登, 再度提醒非人化不是人類殘酷行為的真正主因,在正常情況下,人的獸性仍有可能爆發。

承認人類,繼而羞辱

受訪的耶魯大學心理學系教授 Paul Bloom 認為,「人們將暴行怪罪於非人化」的說法只是部分正確,如要歸根究柢,「承認人類是人類(recognizing the humanity of the other person)」才是罪惡之源。「我們認為某人值得被怪責、有道德責任、達不到要求、經常要求得到更多,那是因為我們將他視為人,而非動物,這才是一切恐怖行為的催化劑。」

「『(因為非人化的關係)施害者不認為自己正在殘殺人類』,這句話是不對的。」Bloom 說:「事實上,他們知道自己正在殺人。如此暴戾,只為得到『主導的快感』。」他在「紐約客」的專欄舉例說明:歐洲足球賽事中,白人球迷經常對非洲裔球員投擲香蕉和模仿猴子叫聲,這看似是非人化,但其實不然。白人球迷清晰知道那些球員是人,不是猴子,此舉旨在羞辱(humiliating),這種「優越感」只有在同類身上獲得,納粹德軍的行為也是同樣道理。

人之初,性本惡?

這是否說明我們天生就是殘酷的人?Bloom 認為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性善性惡沒有永恆定律:「對人性的認知、某種精神狀態的渴求是人類殘暴的主要原因,但也有少數是因為一時的失控、突發的慾望,如性、金錢和權力,以及普遍認為的非人化。」他補充,人類是善變的生物,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可能做出任何事,即使他們曾經許下承諾。

「生活的環境也是原因之一。我們對社會階級制度非常敏感,總渴望得到認同、鞏固信心,壓力油然而生。當然,凡事皆有兩面:樂於助人,贏得尊重,這樣最好不過;以暴行換取主導權,則是一場災難……『一樣米養百樣人』,每個人對環境的適應能力都不同,性格是很難統一的。」

剔除人性兇殘的基因難比登天,Bloom 卻持樂觀態度:「如要建構真正的文明,我們需要一個不貪權、不重榮辱、提倡正念和尊嚴的社會。雖然這並非易事,但我相信這一天總會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