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傑:執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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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劉鶴與美國總統杜林普簽署中美第一階段貿易協議。 圖片來源:路透社

美國貿易第一階段,英文版長 94 頁,以英文定義之精細,以及翻譯中文後可以玩弄的曖昧與粗疏,將來執行期間產生大量的「誤解」與「分歧」,屬意料中事。

雙方協議的問題,除了兩年之內,中國要狂購共 2,000 億美元美國貨品、其外匯儲備購買力是否足以負擔之外,就是中國的執行問題。

以協議「不准強迫美國企業在華投資而轉讓技術」一項,遠在華盛頓的白宮,根本無法監察一家美國企業來到中國之後,與中國的地方政府官員幹部如何接觸交手的漫長過程。

首先,中國有地方自己的「法律」,包括環保、勞工權利保障,甚至防止賄賂。

但中國的「國情」,另有種種法律下的政策、規定、潛規則。一名美企在華代表,在上海或重慶住上一兩年,其行為意識必受中國「國情」下種種潛規則的影響:如接受過中方人員的款待,包括飲食之外的酒精與公關美色,或有意無意中與中方人員有金錢往來,這一切即留下了所謂把柄。

中共管理其八千萬黨員,七年來舉行龐大的「反貪」,也是以中紀委到處搜集此等證據為依歸。任何外資企業人員,在與當地官員或喬裝為官員的人民增進「友誼」的過程,有任何把柄落在對方之手,關鍵時刻,就可以威脅美國企業的專家提供技術。

這一切可以發生在任何一個城市。美國駐中國大使館不但鞭長莫及,而且美國企業人員因恐懼觸犯美國在國外也有約束力的反受賄法律,往往也不敢洩漏。

中國在帳面上呈交的數目和收支平衡,可以非常整齊乾淨,因為中國有另一套國情與世界不同的會計制度。而大量的所謂美國企業技術轉移,其實並非中國「強迫」,只是中方人員在「磨合」的過程中促進「和諧」,以中國兩千年孫子兵法的心得,令美國企業人員墮下潛規則陷阱,最後在半推半就、自欺欺人的過程間,為了自保而妥協,轉讓了技術。

而其本人在粗學得一口漢語之後,得到的酬勞,除了是一筆連企業公司總部也不知道的金錢,還有另一個貌美如花的中國新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