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高定罪率、向政敵報復,都由日韓司法制度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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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京地方裁判所。 圖片來源:Takashi Aoyama/Getty Images

日產汽車前董事長戈恩(Carlos Ghosn)棄保潛逃至黎巴嫩,並批評在日本「人質司法」下,自己不可能獲得公平審訊。戈恩的言論,令檢討及批評日本司法制度的聲音陸續出現。「亞洲時報」指,就在日本法務大臣森雅子,極力捍衛國內司法制度的同時,擁有非常相似司法制度的鄰國南韓,亦正面對不義之義(Unjust justice)的問題

報道認為,儘管森雅子發表公開聲明,嘗試反駁戈恩嚴厲的批評,卻反而證實戈恩所言非虛,令安倍晉三政府處境更為尷尬。報道又形容森雅子的聲明奇怪,摘錄其在記者會上指:「假如戈恩像他所說的那樣清白,就應該在法庭堂堂正正證明自己無罪。」戈恩的法國律師 Francois Zimeray 即點出箇中問題:「證明有罪的責任在檢控方,而非由被告自證無罪。」

儘管森雅子其後刪除推文,改「證明無罪」(prove innocence)為「主張無罪」(assert innocence),強調自己瞭解法律,只是一時口誤,但一向未受日本大眾廣泛關注的司法原則問題,已因森雅子的言辭在社交網絡一石激起千重浪。報道指,在事件之後,「無罪證明」一度成為 Twitter 上的熱門討論話題。更有評論指:「她等於承認戈恩所說的是真」、「假如法務大臣不理解應由檢察官證明有罪,或被告真是無辜的,戈恩當然要逃走。這不是中世紀的獵巫行動嗎?」

這些評論,或與日本高達 99.4% 的定罪率有關。前檢察官市川寛,便透露曾強迫官員承認沒有犯下的罪行,並指接受資深檢察官培訓時,被灌輸「極道分子與外國人沒有人權」的想法。收集「冤罪」資料的雜誌「冤罪檔案」則指:「即使你是無辜的,也會被當作罪犯一樣對待…… 有人窮盡一生高呼自身清白,但會發現正義之牆厚得過分。即使贏得無罪裁決,你被偷走的時間也永遠不會回來。」

日本司法制度問題,會否進一步發酵或有待觀察。而報道認為,南韓正審視其繼承自日本的司法制度。

朝鮮半島在殖民時代(1910 至 1945 年),從日本繼承其基於法國及普魯士的歐陸法系。歐陸法系與普通法其中的相異之處,是前者多數不設陪審團審判。在大日本帝國統治,以及南韓其後 40 年專制統治期間,國民普遍視國家的司法制度為鎮壓反對派的工具。儘管 1987 年韓國步向民主化後,變革席捲大量機構,但法律制度的改革,仍面對頑固阻礙。

報道指出,改革南韓司法制度的阻礙之一,在於起訴權。即使在民主時代,政府仍反覆利用檢察及稅務機關,以打擊強大的商業或政治對手。前憲法法院法官黃朱明(Hwang Ju myung,譯音)指:「儘管憲法保障被告擁有律師代表的權利,但權利實際操於檢察官手中。」另有觀察員表示,控方在審前拘留、媒體播報、訊問時間、剝奪睡眠及精神虐待方面,均顯示出其惡劣的調查過程。在南韓檢控方濫用其特權之下,被告無罪釋放的可能性很小,情況與日本有共通之處,因此迫切需要改革。報道特別提到,直至朴槿惠案中大多數關鍵人物定罪入獄後,總統文在寅才開始進行起訴改革。

曹國及其家人遭檢察總長尹碩律起訴亦引發爭議。去年 10 月大批政府支持者上街,表示對曹國的支持,認為檢察官權力過大,出於政治動機調查曹國,並呼籲改革執法機構。 圖片來源:路透社

然而,文在寅於去年 9 月任曹國當上司法部長之舉,卻犯下錯誤。曹國當時正面臨濫用職權的指控,任職月餘後最終宣佈辭職,並正接受檢察官調查。至於本月秋美愛履新成為司法部長後,即在短時間內草擬有關改革檢察系統的草案文件,且於上週表示要全面改組檢察機關。

南韓的司法制度問題複雜,或在於現政府可能利用公權力打擊政敵,同時可能面對日後遭對手以同樣方式報復。如此一來,來自現政府的改革將受質疑。報道便預計,秋美愛接下來的舉動可能會遭到部分檢察官的批評,認為她旨在重新調配一些正調查與文在寅政府關係密切者的檢察官。

儘管如此,南韓政府亦於 12 月通過法案,成立全新調查政治腐敗的檢察機關。但是,新檢察機關的運作細節尚未明清楚。政府同時計劃將部分原屬檢察系統的調查權力移交警察,能否成事則有待議會討論。南韓的司法改革後續、會否影響有類似問題的日本司法制度,同樣留待觀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