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人們有不信奉憲法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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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4 月,茶黨運動期間組成的組織 Tea Party Express 於波士頓結束跨郡巡迴活動。有參與者高舉「拯救憲法」的口號。 圖片來源:Melanie Stetson Freeman/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via Getty Images

近年,香港親共陣營要求政府大力推廣基本法,吹捧基本法為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堅固基石」。7 月,政府宣告逾十名民主派候選人提名無效後,指參選人需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在法治社會如美國,憲法是最高的法律文獻,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規範國家的權力;可是人們依然有不信奉憲法的自由,甚至被鼓勵去質疑憲法。

2009 年後,美國政壇興起一股茶黨運動(Tea-party movement),主張自由主義、保守主義,堅持自由市場、小政府原則,要求政府大幅減稅和削減聯邦預算赤字,反對救助受 2008 年金融海嘯影響的企業。他們的支持者引用 1773 年波士頓茶黨事件,當年殖民地的人以「無代表,不納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為口號,抗議英國殖民者徵收茶稅。他們認為,美國政府徵稅挽救失敗的企業和投資者,是一種「沒有代表的納稅」。

茶黨運動的領導人不斷重申,甚至神化美國獨立宣言和憲法的價值,眾議員巴赫曼(Michele Bachmann)曾經向反對者發炮:「假若你害怕茶黨運動,即是你害怕『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傑佛遜。」她又強調,茶黨運動的精神,就是「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而非政府,賦予我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在 2010 年的憲法日,人們聚在一起逐字朗讀憲法;在平常的茶黨集會中,也不難見到支持者手擁憲法,高呼美國應回歸本初,有人甚至打扮成國父喬治華盛頓,狠批當時的奧巴馬政府是暴政政權。哈佛大學法學教授 Michael Klarman 就以「憲法崇拜」(Constitutional idolatry),去形容這種把憲法視為聖典,希望從中找到真理的傾向。

很多學者對憲法崇拜抱有懷疑態度。「經濟學人」社論就引用 Klarman 的演說,指憲法本身不能為社會提供出路。憲法寫於 18 世紀,而今天的政治、經濟、社會環境已經複雜得多。當時憲法起草人,大多是上流精英,不認為窮人、女人、奴隸應該享有投票權,更不用期望他們可以回應今天包括同志平權等社會議題。他們大抵也不會想像到今天美國政府複雜的行政架構,更遑論評價現代稅收和福利制度。而且茶黨運動最為推崇的州份自治精神,也是各位憲法起草人密室談判得來的結果。美國民主的成功,不是由一紙文件所賦予,而是經不同世代的美國人所打拼而成。

喬治華盛頓大學國際關係教授 Jeffrey Mankoff,早年也批評過美國憲法有不民主的面向。例如,他引用政治學巨擘羅伯達爾對選舉人票制度的批評,指變相令人口較少州分的選票票值,高於人口較多的州分;2000 年喬治布殊便因此險勝總得票更多的民主黨參選人戈爾(Al Gore)。同時,Mankoff 也指出,某些憲法條文字眼模糊不清,例如人們多年來爭拗憲法第二修正案中攜帶武器的權利,是適用於「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抑或所有人。

可幸的是,美國的立國先賢也明白到憲法並非神聖不可侵犯,它也有過時的一天。Mankoff 提到,傑佛遜相信每一代人,如同他們的先祖,都應享有「自我管治」(Self-governance)的權利,他支持後世美國人適時修改憲法,以切合社會需要。而在美國歷史中,美國人就曾經多次糾正前人錯誤,修改憲法,如結束奴隸制和賦予黑人同等公民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