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哈戰爭|逃不出去的加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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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持續空襲加沙,圖為一名居民走在倒塌的建築物廢墟中。 圖片來源:Mustafa Hassona/Anadolu via Getty Images

世界各地的衝突中,疏散平民旨在保護他們免受傷害,特別是兒童,二戰期間就有大批歐洲兒童從大城市轉移到相對安全的農村地區或海外。如今,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馬斯開戰,以色列國防軍發出撤離令,要求加沙北部居民在地面攻擊前向南撤離,但如何撤離、逃至南部會否陷人道災難,帶來一大堆問題。有人不禁會問:為甚麼巴人不離開加沙?其實離開加沙是不太可能的事。

1993 年以巴代表簽署「奧斯陸協議」(The Oslo Accords),雙方首次互相承認,根據協議,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負責約旦河西岸和加沙部分行政管理權。以巴領土爭端未有因此而休止,巴勒斯坦的派系鬥爭又是另一個問題。2006 年哈馬斯贏得選舉,擊敗主導巴勒斯坦權力機構的法塔赫,翌年這兩大派系發生內戰,哈馬斯奪下加沙地帶控制權。那年起以色列便對加沙實行嚴格封鎖,16 年來此地一直處於海陸空封鎖之下。

戰場上,圍攻和封鎖本身不違法,惟以色列國防部長加蘭特(Yoav Gallant)於 10 月 9 日宣佈對加沙進行「全面圍困」,切斷這片飛地的食物、燃料和電力供應,形勢變得嚴峻。被困加沙的電影製作人 Bisan Owda 幾乎每日在 Instagram 上載影片,紀錄當地實況,10 月 12 日她發佈一段開樽裝水的影片說:「這是我 3 天以來第一次喝到乾淨的水。」以軍持續轟炸加沙,這段日子她睡前總是把鞋放門口,做好隨時逃跑的準備。

即使是戰爭也有規則。」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這句話,提醒了各方國際法的原則。哈馬斯突襲以色列擄走甚至殺害平民,無疑犯下戰爭罪,但以色列在人口密集的加沙開展報復行動也具爭議,問題在於以軍的回應力度可能超出比例原則,這場戰爭如何考驗國際法?

英國雜誌「經濟學人」文章引述法律專家指出,國際法和管轄戰爭的具體規則,即武裝衝突法(LOAC),也稱為國際人道主義法(IHL),賦予以色列反擊哈馬斯相當大的自由度。「聯合國憲章」第 51 條賦予各國針對武裝攻擊有權進行自衛,但條件是根據習慣國際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所採用的武力是必要且相稱,這意味著防禦國可以使用武力來應對威脅,而不能過多。

1949 年的「日內瓦公約」及其 1977 年兩個附加議定書、2007 年的第三附加議定書是組成國際人道法的主要條約,涵蓋戰俘和非戰鬥人員的規則,以色列和巴勒斯坦權力機構均參與這些公約。戰爭法承認交戰無可避免會造成平民傷亡,但「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列明原則 —— 衝突各方必須對平民與戰鬥人員加以區分、區分民用物體和軍事目標,他們的行動只能針對軍事目標,而不是以平民為攻擊目標。

從目前情況看,一眾學者如美國波士頓塔夫斯大學法學教授 Tom Dannenbaum 認為,圍困加沙明顯違反禁止用平民捱餓作為戰爭手段的禁令,就算以色列的目標是壓制哈馬斯也好。這場戰爭中,以軍棄用早期的「敲屋頂」(roof knocking)戰術亦引來討論 —— 即在轟炸目標前,事先向加沙附近民宅屋頂投放少量炸藥,警告居民撤離。

連接加沙邊境和埃及的拉法過境點外,大批義工及運載救援物資的貨車在等候。 圖片來源:Mahmoud Khaled/Getty Images

另一個爭議是撤離令。人道組織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表示,圍困並要求加沙居民撤離的命令「不符合國際人道法」,在以色列密集空襲下,移動​​並不安全,「華盛頓郵報」有影片顯示多名平民在逃往南部時遇襲死亡,包括兒童在內。

兩名來自澳洲的法律學者在 The Conversation 網站撰文,討論以色列撤離令是否違反國際法,文章提到以色列在 2005 年從加沙撤軍以來,加沙是否依然合法地被以色列「佔領」,這個問題存在爭議。傳統觀點認為,佔領需要以色列從內部管理加沙,另有觀點認為儘管以色列已撤軍,但它對加沙的生活仍保持高度控制。根據國際人道法,作為佔領國,以色列可以出於軍事理由或為平民安全而下令撤離,但平民必須受到保護,以色列要確保流離失所的平民有足夠的住所、衛生、健康和安全,而且家庭成員不會離散。

更現實的問題是,撤離行動肯定會加劇加沙南部的人道危機,對基礎設施造成極大壓力,因為 16 年的封鎖使當地設施嚴重老化,加沙 5 分之 3 的建築用地位於北部,僅加沙城就容納了北部地區總人口約一半,大多數醫院也位於北部。根據「經濟學人」估計,如果北部的 100 萬居民全部遷入南部較小的區域,南部人口將翻倍,人口密度達到每平方公里 19,500 人,超過印度德里、埃及亞歷山大或巴基斯坦卡拉奇這些地球上人口最稠密的地區。

以色列國防部長加蘭特下令對加沙地帶進行「全面圍困」。 圖片來源:路透社

那麼,離開加沙有可能嗎?加沙走廊分為 5 個省:北加沙、加沙城、代爾巴拉赫(Deir el-Balah)、汗尤尼斯(Khan Younis)和拉法(Rafah),加沙主要隔著以色列築起的隔離牆,這道「鐵牆」總長度超過 60 公里、約 6 米高,裝配閉路電視、雷達、傳感設備等智能系統,除非獲以色列頒發許可證,否則巴人被禁經由以色列離開加沙。由於加沙長期受封鎖,哈馬斯建造的地下隧道最初用途就是從埃及走私物資及武器,南部有一個與埃及接壤的拉法過境點,至今仍向難民關閉。戰爭之前,若想進出拉法口岸必須向巴勒斯坦當局登記,同時向埃及提交申請。

在掌控加沙的 16 年裡,哈馬斯沒有讓當地繁榮起來,反而加強對權力的控制,招募新血。哈馬斯當然不想讓平民離開加沙,地面戰在即,更需要人盾,鄰國也不想接收逃離加沙的巴人,埃及和約旦各有政治考慮。就埃及而言,其擔憂來自撤空加沙、提供永久營地可能會滋生極端伊斯蘭恐怖主義,從而加劇西奈半島不穩,或波及國內其他地區。若然這些難民營數年後成為攻擊以色列的基地,可能影響埃及和以色列的關係。

巴人逃不出去,困在加沙等待救援物資接濟。以色列矢言摧毀哈馬斯,分析認為即使以軍的行動符合戰爭法,但如果消滅哈馬斯造成許多無辜平民死亡,那麼對以色列聲譽的損害只會增加。而若加沙的戰鬥愈血腥,真主黨就愈有可能加入戰團,以色列或將面對兩線作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