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牛津陷落時是如何撤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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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戰爆發的邊山戰役前夕」(Eve of the Battle of Edge Hill, 1642),Charles Landseer 繪,1845 年。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塔利班重掌阿富汗,立即成為歷史事件「喀布爾陷落」,全世界的輿論一致拿來與 1975 年的「西貢陷落」相比,局面似曾相識,來龍去脈都幾乎如出一轍,有甚麼好講呢?

英國歷史上也有過「牛津陷落」(The Fall of Oxford)之説,倒是可以拿放大鏡看看。

這是 17 世紀中葉英格蘭內戰期間的一個轉捩點。

當時國王查理一世與國會翻臉,率軍到達牛津,成立議會和法庭,等於是另立「新政府」,倫敦則落入國會手中。

有趣的是,率領國會新模範軍的克倫威爾,是劍橋大學的舊生(雖然他沒有畢業),後來又當選劍橋的議員,內戰開始之後,他率領的第一支部隊便是劍橋騎兵隊,後來,新模範軍又在劍橋設立基地,因此這場攻打牛津的戰役,某程度上可以說是牛劍之戰 —— 不是我們現在熟知的牛津與劍橋划艇、球賽之類的競賽,而是名副其實的戰鬥。

事實上,劍橋大學絕對沒有主動支持克倫威爾,而是迫於他的武力,不得不把校園讓給他安置軍隊。然而,城裡的市民,與校方的政治立場截然相反,師生大多是保王派,而市民普遍支持代表自己的國會議員,也就是克倫威爾。在這場戰爭之中,便形成了所謂「市民」與「袍冠」(Town and Gown)的階層對立:一個是代表更為廣泛的工商階層,一個是延續貴族傳統的精英階層,英格蘭的內戰,根源也即在於此。

1646 年春天,國會軍第三次進攻牛津,王軍終於投降,這便是所謂的「牛津陷落」。

國會從上議院和下議院委任 18 名議員,成立一個特別委員會,協商接受投降的條件。6 月 24 日,「牛津條約」正式生效,王軍開始撤離牛津。顯然,撤軍無法在一日內完成的,在整個過程中,王軍將士依然保留戰爭榮譽,一路向泰晤士河巡游,大概可以想像今日香港奧運運動員坐敞篷巴士那樣,沿途有市民駐足目送,最後獲國會派發通行證解散。

國會給予王軍的保證是:在投降時曾在牛津戰鬥或駐守的所有軍人,將享有條約範圍內的全部利益,其衛隊、僕人、馬匹、武器、貨物和所有其他必需品,皆可「安靜及不受阻撓或中斷」(quietly and without let or interruption),一路通行至倫敦或其他有需要的地方。在隨後 6 個月的任何時間內,在其居住處或將搬遷之處,或前往任何方便的港口,根據條約,其人員、貨物或財產免受任何暴力,享有充分的自由。

這遙遠的歷史有甚麼值得看呢?首先可以知道甚麼是貴族傳統,國王與國會翻臉,但國會以及他們的選民,即那些沿路觀看的市民,依然尊重貴族傳統,至少在王軍投降的時候,不但沒有給他們任何難堪,這便是條約為何特別註明「安靜、不受阻撓或中斷」,以存體面,甚至還保障他們的戰爭榮譽,因為他們為國王戰鬥,只是盡忠,並不是國家的敵人。

再者,牛津與劍橋兩地,都有強大的自成一格的傳統,是典型封建制度的表現,隨時隨地可以變身軍事堡壘,校園內的知識精英,本身都合資格組一支後備的管治團隊。當然在歷史上,因為文化背景不同,牛津更具貴族傳統的保守勢力,而劍橋比較多克倫威爾這樣的「反骨仔」。

關鍵是撤軍的安排,雖然人員規模和現代戰爭不可相比,但是考慮得十分周全,竭盡一切可能避免生亂。保護國王的貴族,雖然是戰場上的敵人,但他們依然是國家重要的 Stakeholders,絕對要把這些人的力量留下來,而不是視作未來動亂的根源,必須斬草除根。這個觀念,縱觀歷史,十分難得了。

只不過,這場內戰最後還是發生了悲劇:國王違背承諾,再度發動戰爭,最終以「叛國罪」處死,震驚全英格蘭,因為國王本身是國家的象徵。但是在 17 世紀,國家的意義已經有所變化:國王興戰,造成大量人命傷亡,財產損失,也是對國家的重大傷害;但處死國王,有損貴族傳統的榮譽,也被英國人視為重大的歷史污點。

克倫威爾死後遭到報復,屍體被砍頭,300 多年後才由劍橋大學收回頭顱,葬在他生前就讀的 Sidney Sussex 學院的小教堂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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