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正減碳,還需看消費型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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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10 年來,瑞典的消費型碳排放其實比生產碳排放約要高出 6 至 9 成。 圖片來源:路透社

目前,各國制定國家氣候目標時,一般只會計算在本國領土上排放的溫室氣體,例如在本地消耗的化石燃料及生產時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瑞典議會環境目標委員會 4 月初建議設立消費型碳排放減排目標,並納入 2045 年淨零排放目標,議會中的所有 8 個政黨均予以支持。如提議經立法落實,瑞典將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制定消費型碳排放目標的國家。

衡量一個國家的氣候影響基本有幾種方法。第一種、亦是最常見的方法,是計算國內發生的所有排放,稱為「領土碳排放」,並不考慮最終的產品或服務會於本地還是國外使用,這包括所有燃燒的化石燃料和廢物、農業排放、土地利用變化等排放來源。第二種是「生產型碳排放」,包括企業和個人在境內外產生的排放﹐基於燃料使用統計數據和領土排放量計算得出。兩者的缺點,是忽視國際貿易對放排的影響,反映排放責任方面公正存疑,例如 B 國輸入和使用在 A 國生產的產品,該產品排放量會計算到 A 國而非 B 國。還有一種核算方法是「消費型碳排放」,即衡量國內消費(如使用能源或產品)對氣候的影響,同時排除出口產品和服務的排放量。

如果只看領土或生產碳排放作為目標,即使國家有針對生產的嚴厲減碳措施,但生產商或會把工序遷到生產成本較低的發展中國家,這些國家的環保法規往往較寬鬆。如此,即使該國生產碳排放下降,亦不代表消費者產生的氣候影響同時減少。瑞典被譽為環保先鋒,其 2045 年的淨零排放目標及路線圖,進取程度位列前茅,亦是實行碳稅的先驅。瑞典用來計算國際減排目標的國家排放總量(領土排放)自 1990 年來逐步下降,2019 年排放量比 1990 年水平減少逾 3 成,但該數字只反映國內的生產排放減少,近 10 年來瑞典的消費型碳排放其實比領土或生產碳排放高約 6 至 9 成,即瑞典人民真正的碳足跡遠超表面的領土或生產碳排放數字。

瑞典自 1990 年以來的領土型排放、生產型排放及消費型排放數據。

量化碳排放數據組織 Global Carbon Project 旗下平台統計顯示,2019 年大多數歐盟國家的消費型碳排放高於領土碳排放。相反,中國的領土碳排放比消費碳排放要高 10.47 億噸碳排放當量,約為領土碳排放量的 10 分之 1。在有數據公佈的 117 個地區之中,香港的消費型排放淨額(消費型碳排放 – 領土碳排放)為第 9 高。一個國家或城市愈依進口商品,其消費型碳排放與領土碳排放的差額便愈大。

歐美等高收入國家在國際貿易上有更高消費力,進口商品碳排放比出口更多。這意味著進口為主的國家或城市,如果要真正減碳,需要同時考慮消費型碳排放,把消費型碳排放核算納入國家氣候目標。目前為止,瑞典委員會的措施僅屬提議,要真正實行,還需要釐清瑞典進出口市場、國際航空和航運等計算問題。在設立減少消費型碳排放的目標後,可循四種途徑減排:

  1. 促使貿易夥伴減少排放:貿易夥伴通過淘汰石化能源來降低其生產排放強度;
  2. 改變貿易夥伴或推動本地生產:減少從生產碳排高的國家進口,改為從排放強度較低的國家進口,或促進國內生產,以減少運輸碳足跡;
  3. 改變消費模式:例如減少航空旅行、轉向低碳飲食、增加服務消費,並減少消費實體商品;以及,
  4. 減少消耗:減少消費總量,延長產品壽命,鼓勵重新利用物品。

未來,瑞典可以對貿易夥伴施加壓力以減少其排放。歐盟碳關稅正是針對此類「碳洩漏」問題而開徵,碳密集型產品若進口到歐盟,進口商須購買憑證,除非該歐盟以外生產商已在其他地區為商品支付相應碳價。此類措施可促使貿易夥伴設立與歐盟看齊的碳交易制度。同時,瑞典亦可針對第三點,持續改變國民的消費模式。此外,政策制定者亦要擺脫以物質消費和 GDP 為核心的經濟增長思維,由物質社會轉化成以簡單生活、無酬工作與活動為基調的社會。

港大學研究團隊 2018 年發表的研究顯示,香港人嗜肉的飲食模式,使香港成全球人均最高碳排放地之一。觀乎香港最新公佈的「氣候行動藍圖 2050」,仍只是以淘汰燃煤、建築節能、低碳運輸和減廢回收為中期政策,未有著墨針對消費模式的減碳方針。香港要達到真正的減碳救地球,還需看消費型碳排放量,以此為標準制定減碳目標和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