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韓憲法下,國內人人都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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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韓法庭。 圖片來源:路透社

北韓治安,可能是計劃前往當地者的共同疑問。在必須隨團旅遊、所有行程受控制下,遊客不太可能遇上搶劫、扒手等罪案,不過始終難以看到官方論述以外的北韓。化名 Joshua Kim 的脫北者就在美國專門報道北韓新聞的 NK News 撰文,透露北韓社會有甚麼常見罪案,又有甚麼罰與不罰。

Kim 在北韓出生成長,直至 2019 年成功脫北。他表示,每個國家都有罪案,北韓也不例外。該國最常見的犯罪行為是盜竊,普遍到北韓難以像其他國家一樣將之定義為犯罪。例如,理應保護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北韓士兵,就會因為物資不足,常常在捱餓或需要某些東西時偷竊。故包括兒童在內的居民,均視軍事哨站的軍隊為一群小偷。

如果按照北韓憲法,上至領導也是犯罪者。 圖片來源:路透社

食物不夠是人們的偷竊動機,遭殃的除了物主,還有活生生的貓狗。Kim 指,北韓街頭沒有狗和貓,是因為無論動物有沒有主人,人們都會捉走牠們吃掉或轉售圖利;Kim 本人就有捉到貓後在街頭跟人討價還價的經驗。糧食問題引發罪案,北韓 7 月下旬至 8 月松子成熟時,盜竊和暴力罪案也會增加。他解釋,松子是當地常見的出口商品,可賺取大量外匯,所以當地人和外地人之間常常發生激烈衝突,為的就是採集樹上松果。

相比盜竊,北韓對暴力犯罪的態度並不一樣。他指當局嚴格管制人們擁有超過 7 厘米的槍支和刀具;不過,當地仍然會發生涉及用刀或鈍器襲擊的罪案,只是當局和媒體不會公開相關案件,他認為北韓這類襲擊發生的頻率不亞於南韓。金正日在 1994 至 2011 年執政期間,當地民眾之間頻頻發生衝突,所以北韓人間流傳一句「拳頭先於法律」。來到金正恩年代,民眾之間如果發生衝突襲擊,肇事者會受到嚴厲懲罰。假如只涉及民事性質,則通常不在法庭解決,而是當事人之間直接協商。

Kim 指出,如果按照「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憲法」來審視,則上至領導下至幾乎所有國民都是罪犯。因為憲法指:「公民各盡所能地工作,按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獲得報酬。」但朝鮮中很多工種,例如工廠工人和礦工工作環境艱苦,報酬卻低微不足糊口,多數人實際上靠自由市場養活自己,自行入山採藥、賣酒、製藥、邊境走私等,違反社會主義集體經濟制度。憲法又指:「所有有勞動能力的公民都有權根據自己的願望和才能選擇職業。」但政府不時強迫人們從事無償勞動,其中所受待遇最不公者是農民。Kim 稱,如果農民因缺乏食物無法勞動,也會被視為罪犯。

至於公職者,軍隊少校月薪不超過 5,000 北韓元,只夠買 1 公斤大米。他猜測勞動黨內的高級官員,月薪也不超過 10 萬北韓元,卻經常吃到昂貴飯菜、有錢抽煙,享受遠超自己薪水的其他奢侈品。官員之所以收入與支出不相稱,是因為錢從受賄而來。要數竊賊的話,Kim 直指該國最大的賊就是勞動黨官員和執法者,更遑論一直有報道指北韓政府有份參與製毒、販賣毒品賺取外匯的行為。他形容,北韓支離破碎的制度,使國內從上到下幾乎每個人都成了罪犯。

論求以法達義,或者對北韓太嚴苛;而憲法可不可依,則可在該國的反動派身上一見。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示威和結社的自由」。然而,Kim 指反對政權的人會受到最嚴厲懲罰,因為政權地位高於憲法。殺人犯入獄幾年後可以釋放,但說錯話的人,隨時會被判無期徒刑,又或者被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