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計在……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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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a.m.,天未光。夜貓一族才要入睡,早起人士已經醒了。蘋果 CEO 庫克是 early bird 的表表者,他每朝 3: 45 開始活動,全公司最早上班,最晚收工。有「華爾街女王」之稱的 Sallie Krawcheck 亦曾表示:「我在清晨 4 點最有效率。」但並非所有摸黑起床之人,都是日理萬機的企業高管。部分人選擇天光前就醒過來,只為享受一份難得的孤寂。

33 歲的 Russ Perry 居於美國亞利桑那州,擁有一間平面設計公司,他自去年三女出世後,將鬧鐘提早至凌晨 4 點。Perry 先會祈禱,然後回覆電郵和處理公務,再做會兒運動,喝杯自製的 smoothie。他形容:「4 – 6 a.m. 是我一日當中最有計劃、最有組織及最有安排的部分。」但當女兒陸續醒來,他感慨:「這代表我的獨處時光宣告結束。」

心理學家 Josh Davis 著有 Two Awesome Hours 一書,探討以科學提升生產力。他認為工作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是檯頭充斥令人分心的事物:堆積如山的文件、間或彈出的電郵提醒、不時響起手機、更新不絕的 Facebook ,但在清晨 4 點醒來,這些紛擾大大減少。「沒有人期望你在此時回覆電郵或電話,亦沒有人會在此時到 Facebook 發帖。你摒除了裡裡外外的誘惑。」他相信:「當你擁有和諧與寧靜,毋須介懷他人,你的效率會顯著提升,能夠完成重要的工作。」

不少人開始將一天的開始提早:凌晨起床,清晨運動,然後才出門上班。
不少人將一天的開始提早:凌晨起床,清晨運動,洗澡後再出門上班。

What the Most Successful People Do Before Breakfast 的作者 Laura Vanderkam 亦認為,早起得來的時光,不易被人佔用,顯得無比珍貴。「其他時間可以為人服務,但清晨的時間都屬於你自己。」她在書中指出,很多工作繁忙的人選擇早起,就能充分運用上班前的時間,來鍛練身體、平靜思考或陪伴家人,甚至有受訪者形容:「日間,我有工作;早晨,我有事業。」

雖然 Vanderkam 建議:「若你有事想做但抽不出時間,那你應該學習早起。」但對夜貓一族而言,還真是談何容易,更莫說有研究曾指,作息時間是由生理時鐘控制,何時想醒何時想睡,由不得你。澳洲 Curtin University 心理學和語言病理學院教授 Martin Hagger 專門研究自我調節,他表示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一旦形成規律,即使愛晚起的人,也可養成早起習慣。」

不過請你緊記,能夠早起,不代表能夠少睡,這意味當別人飯後想到酒吧喝兩杯,你卻只想回家倒頭大睡。48 歲的 Karen Schwalbe-Jones 從 13 年前起,每早都是 4 點起床,她承認這種生活模式,有得也有失。「對家庭來說,這是最好不過。但有些時候,我也想出去吃頓晚飯,不用看著手錶,發現已是 9:30 p.m. 而驚惶失措。」

同是 4 時就醒的 Peter Shankman 則覺得「被迫」早睡也不壞:「(早起令我)一到晚上就筋疲力竭,但好處是,我再也沒有精力去幹些蠢事,譬如在 10:30 p.m. 吃上 7.5 公升雪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