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明與春嬌」要拍第三集了,余文樂演過「一念無明」的躁鬱症病人後,便繼續回去演他的張志明。第三作「春嬌救志明」的故事是關於甚麼,未上映之前,可能要問導演彭浩翔,但張志明今集戴哪一副眼鏡,就不用等電影煞科,已經全世界都知道。擁有 260 萬 followers 的余文樂有自拍上 Instagram 嘛。

圖片來源:@lok666/insta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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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在上一集「春嬌與志明」中,「六叔」余文樂所戴的是 Barton Perreira,今集則(疑似)換上同樣身價不低的 Dita。來自美國洛杉磯的 Dita 在眼鏡界相當著名,連 Thom Browne 旗下的眼鏡都是找其代工(強烈推薦,相對於 Thom Browne 的所有衣物,其眼鏡的定價吸引、合理得多)。短短幾日,與相熟的公關朋友談起,果然香港不少高價眼鏡店都已迅速入貨,尤其是這次套上余文樂光環的 United Matte Black 款式,潮童與傳媒的詢問度早就爆錶,坊間所謂「志明鏡」和「六叔最愛」又有了新的定義。

圖片來源:di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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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再問一下目前售價,不由得說句,哪.有.錢。

根據過去兩集慣例,張志明(余文樂)戴過的眼鏡,穿過的外套,以及穿過的 New Balance,幾乎都無一倖免成為炒賣潮物。是潮流的指標,同時更準確而言,也是潮流的災難。六叔一旦沾手,點石即成金,衫褲鞋襪除了價格飆升,更會出現一物難求之際卻又滿街都是的奇景。就在不少潮店期待著六叔新寵的同時,倒有不少人求神拜佛,希望六叔別寵幸自己心愛的牌子。或者,閣下本身就 Die Hard 於早年的 New Balance,當初眾人再譏笑它的笨醜鈍,你也不離不棄,直到張志明穿過它。就像余春嬌那句對白:「最後我發現我變成另一個張志明。」價錢事小,泛濫才是問題,滿街都是張志明,代表你當初的 Die Hard 已被毀滅,「又是扮余文樂!」是的,你被余文樂效應騎劫了。

余文樂災難一降再降,三而降,都是彭浩翔的錯。而逢穿必紅的余文樂,跳出張志明的角色,也有自家品牌,過去是 Common Sense,現在是成立了兩周年的 Madness。兩個由余文樂主理的品牌,路線一致,以標榜高品質衣料(以及余文樂的名氣)為賣點,商品大路,款式簡單,品牌辨識度頗低。事實上,作為潮流名人,在設計既不獨特風格亦不強烈的基礎下,靠的是明星,賣的是品牌,說的是品質,確是一盤甚為狡猾的生意。

由余文樂主理的品牌 Madness 圖片來源:Madness Online
由余文樂主理的品牌 Madness 圖片來源:Madness Online

Madness 的產品大抵就跟隨了主理人余文樂的作風,看似與眾不同,卻又貼近大眾。它精緻、昂貴,但其實跟你我衣櫃裡都擁有的東西相似。無論你買的是 Madness 的牛仔褲,還是跟隨余文樂買一隻中東面勞力士,跟我們本身的衣著習慣,其實只有極微小的差異,差異大的地方,只有價錢,例如一隻中東面勞力士比新錶還要貴,而你買的可能只是一隻普通的二手勞力士。余文樂展現的是一種親民的明星品味,跟你我相似,因此容易 Carry,亦容易模仿,人人都爭著模仿。甚少見余文樂穿一件你穿不起(買不起而已)的打扮吧,當年跟他一起爭做新人王歌手的麥浚龍,其明星品味才是大家未必穿得起的示範。

把今天的余文樂和麥浚龍放在一起,就好好地區分了時尚和流行。時尚是會吸住你的眼,潮流卻多數只是讓你盲了眼。麥浚龍明顯在嘗試創造自己的穿衣時尚,而退一步說,余文樂並無引領時尚的念頭,甚至他身上也沒有時尚,他引領的只是潮流。

某程度上,我懷念的,是當年不可一世的謝霆鋒那條破爛牛仔褲配拖鞋,加一對烏蠅超。創造了時尚,引領了潮流,兩者兼得。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專欄作家、文藝雜誌主編。旅居台北多年,曾獲香港中文文學創作獎冠軍、青年文學獎等。已出版長篇小說包括「廢氣團」、「沼氣團」、「小霸王」、「赤神傳」及短篇集「紙烏鴉」、「獅人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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