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化是處理垃圾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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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處理包括可能源回收及不可能源回收的垃圾。

日前港府終於公布垃圾徵費詳情,距通過立法會再真正落實起碼還需兩年,普遍市民對於新措施卻不甚看好,不是擔心有人會胡亂棄置垃圾,就是認為措施斂財擾民。北歐先進經濟體看似事事領先,2016 年英國獨立報一篇報道以「瑞典革命性回收,國家全無垃圾」為題,驟看以為瑞典回收率達 100%,到底北歐國家處理垃圾的內情如何?又有甚麼值得借鑑的地方?

的確,瑞典政府對廢物處理頗為滿意,官方網頁甚至有介紹國家垃圾回收狀況,稱差不多已達致「零廢物」,「99% 的家居垃圾以不同形式來回收」。然而,這裡的「回收」與一般狹義的回收稍稍不同,它把以焚化方式轉廢為能亦算作「回收」,屬於「能源回收」。2015 年瑞典 51% 的廢物是焚化方式處理,其餘才是真正的物料回收。

另外的三個北歐大國:挪威、丹麥、芬蘭也不遑多讓,2015 年由市政府收集的都市固體廢物焚化率分別為 53%、52%、47%。焚化方式處理垃圾,無論是對於政府還是市民也極具吸引力,一方面焚化設施佔地面積小,不會有堆填區的飽和壓力;一方面能生產熱能及電力,一舉兩得。目前香港只有屯門曾咀焚化爐,用以處理污泥。至於真正處理家居廢物的焚化爐則尚未能於立法會成功闖關,港府推動垃圾徵費後,對焚化爐的需求勢必更殷。

慳啲。慳啲使用資源,還是慳啲實施環保政策的功夫?
慳啲。慳啲使用資源,還是慳啲實施環保政策的功夫?

然而,把所有垃圾盡付火爐中的做法,丹麥政府卻不全然認同。即使目前焚化廠為地區提供約 20% 的熱力及 5% 的電力,2013 年丹麥環保局的減廢願景報告,就正正以「回收更多、減少焚化」為綱領,因他們意識到在「廢物」之中,仍含有豐富的資源,先作物料回收更為重要。

焚化其實不一定是回收的大敵,焚化後的灰燼所含金屬仍可回收提煉。歐洲廢轉能工廠聯盟資料稱,最新技術可把 80% 在灰燼中的金屬提煉出來。先焚化再回收的好處是原先不易拆除和分解的細小金屬零件在焚化後可大海撈針,減低回收成本。

但另一方面,高溫可令部分金屬蒸發或氧化,則會降低回收質量。而瑞士 UMTEC 環境工程研究所的報告指出,體積小於 2 毫米的金屬,一般是完全沒有經濟價值或以傳統方法難以回收。而以重量計,在灰燼中大過 2 毫米的金屬一般只佔灰燼金屬不足一半。金屬回收仍難以盡善盡美。

此外,有機廢物如廚餘也可生產生物燃氣或作肥料。焚化是處理垃圾的其中一條出路,但在付諸火爐以前還有更多功夫要處理。源頭減廢、生產者責任制、完善回收工業、焚化處理都在城市垃圾處理環環相扣,互相補足的措施。沒有完整的配套,垃圾徵費也只會成為一場擾擾攘攘的環保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