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自由的起源

A+A-
有學者認為,個人自由的觀念起源於 16 世紀宗教改革倡議人馬丁路德。
有學者認為,個人自由的觀念起源於 16 世紀宗教改革倡議人馬丁路德。

盧梭在「社會契約論」宣告:「人生而自由,枷鎖卻無處不在。」自由似乎天賦使然,其實在人間的時日不長,英國肯特大學(University of Kent)社會學榮譽教授 Frank Furedi 追溯世俗權威的歷史,主張 16 世紀的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質疑教廷權威,繼而催生出各地反專制思潮,是為現代個人自由的起點。

馬丁路德不是首位從內部質疑教廷權威的教士:14 世紀就有英國修士 John Wyclif 指責教宗為「敵基督」,以及波希米亞神父 John Hus 譴責教廷耽於物質,更早之前,英國修士 William of Ockham 就提出教宗和教廷均有可能犯錯。不過若論影響之大,仍數馬丁路德:不止直接促成新教誕生,根據「權威的社會學歷史」(Authority: A Sociological History)作者 Frank Furedi 所述,馬丁路德更埋下了個人自由的種子。

「如果上帝死了,人就可以做任何事。」杜斯妥也夫斯基將上帝之死視為解放人類的關鍵,Frank Furedi 則認為,馬丁路德主張上帝與人之間能夠直接溝通,「人人皆為祭司」,質疑教皇的屬靈壟斷權,其實已動搖了宗教權威,其後宗教改革主張更蔓延為政治討論,此時權威首度成為一種哲學質詢對象,為日後反專制抗爭埋下伏線。在馬丁路德之前,不同權威人物或說法受到過質疑,但非權威本身,亦即千錯萬錯在代言人,上帝乃至國王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

馬丁路德並非反對一切權威,但掀起的反專制討論最終不分畛域,演變為自由思潮。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馬丁路德並非反對一切權威,但掀起的反專制討論最終不分畛域,演變為自由思潮。 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馬丁路德固然以宗教為依歸,服膺聖經權威,但同時亦暗示,之所以譴責教廷腐敗,乃出於一己良知。人有良知,而且能按之行事。當良知與世俗權威相左,馬丁路德寧被法庭判為異端,拒絕反悔立場,捨權威取道德,意味良心可變成批評專制的理據。康德曾言:「自由是道德法則存在的基礎,道德法則是自由的認知基礎。」盧梭亦說:「自由就是服從自己所制定的法律。」實踐道德,人類就踐行了一己自由。高舉個人良心,變相限制外界對心靈生活的干預。

馬丁路德一方面重新界定教皇及教廷的權責,為絕對權威劃下止步之境,另一方面將靈魂理想化,「暫時性的權威不論對錯,始終不能蠶蝕靈魂。」對靈魂的重視,啟發了歐洲文化對個人修養的興趣,最終演變為道德觀念的興起。既然靈魂不受世俗權威左右,論點必然引致個人自由與外在統治的衝突,兩者不能永久並存,長遠而言必有一方失勢。否定在世政權逼迫人民的合法性,等於削弱專制統治在所有生活層面的權威。而一旦人民獲得內在自由,便難以再不計條件承認權威。

英國歷史學家 Christopher Hill 如此評價新教精神:「人人皆為祭司……在邏輯上是『個人無政府主義』(individualist anarchy)的教條。」這種個人自由便是從反對專制的一己良知而來。不過,馬丁路德並非個人自由的擁護者。他旨在改革宗教,而非推倒一切權威,甚至堅持對世俗領袖的絕對服從,既反對農民起義,又支持血腥鎮壓,似乎與他對宗教權威的質疑互相衝突;其實盧梭一樣,雖然高舉個人自由,但同時主張建立直接民主,由公民參與制定法律自我約束,強調「大我」(general will)必然為善,在妥協下自由打了折扣,「拒絕遵循普遍意志者必會受到整體所驅策」,盧梭提倡的個體自由未必如今人所想。不過正如歷史發展所示,一概思潮的運動,不受任何權威所限;馬丁路德和盧梭未必會認同個人自由和議會民主,但違反偉人理念,未必就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