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尊重】印度國歌法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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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安得拉邦一間戲院,觀眾遵從法例規定,在播放國歌時保持站立。圖片來源:@amartadi/Twitter

內地本月實施國歌法,有傳中央有意透過基本法附件,將此法引入本港實施。法例規定,不得在公眾場合侮辱國歌。但何謂「侮辱」?面無表情夾口型是否違法?走音掉拍唱錯詞又算違法?說到底,何謂尊重又何謂愛國?光靠那數十秒鐘的「表現」就能證實?這些疑問近月在印度社會亦引起爭議。

印度早於 1971 年就實施「防止侮辱國家榮譽法」,規定如對奏唱國歌做成任何妨礙,「或對這種奏唱集會引起騷亂」,可被判處 3 年監禁和/或罰款。當時戲院會定時播放國歌,但這項例行公事逐漸式微。直到去年 10 月,最高法院裁定,全國戲院在每場放映前,必需播放國歌及顯示國旗,期間所有觀眾必需起立,其後傷殘人士獲得豁免

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之際,正值印度教民族主義的高漲,當局不時要求國民表現出愛國之心。於是乎裁定一出,執政的印度人民黨為之振奮。但與此同時,各地卻因此爆發多宗衝突事件。在果阿邦(Goa),一名坐在輪椅的傷殘男士未有在播放國歌時起立,遭多名觀眾襲擊;在全國第四大城市清奈(Chennai),8 名觀眾亦因同樣理由而遭毆打及辱罵,其後還被檢控;在喀拉拉邦(Kerala),有 12 名觀眾因在播放國歌時坐著而被拘捕及檢控。極右分子被指拿著法令來騷擾觀眾。

正值此時,喀拉拉邦的 Kodungallur 電影會派出多名成員,到首府 Trivandrum 出席一個國際電影節。成員之一 PV Dinesh 憶述:「每天都有數場放映會,每次放映前播國歌,大家都要站起來。那真是挺荒謬。」事後他發起聯署,指強逼人們播放國歌並在播放時起立,是「侵犯基本權利」,又批評「表面尊重」及「真誠尊重」的虛偽等價,還指「人們到戲院主要為了娛樂。很多電影若是加入這種愛國情緒會顯得突兀」,要求當局重審這道具爭議性的法令。

小部分觀眾未有跟從最高法院的裁決,在戲院播放國歌時,依舊安坐椅上。 圖片來源:Hindustan Times

不少專家亦批評最高法院的裁決乃司法越權,以及對言論自由的攻擊。前外交官 Gopalkrishna Gandhi 在專欄寫道:「國歌既不是像交通燈那樣需要去順從,也不是賦稅那樣需要去遵守,更不是測驗那樣需要去通過。」政治學家 Suhas Palshikar 也指,國家利用民族主義語言,公然拋開公民權利,似乎是要「把公民變成臣民」,而更可怕的是,這種為政府服務的愛國主義,「往往會讓肆無忌憚的私刑分子或專制國家機器得以上位,甚至是兩者一併冒起。」

上月底,印度法庭就對「國歌」事件出現意見分歧。有律師表示,日後將會出現一種情況,數百人擠在火車站候車室及機場內,站在公眾電視機前聽著國歌播放。法官 DY Chandrachud 亦站在戲迷那邊:「明天,或許就會因為電影院會播國歌,要求人們別穿短褲 T 裇去看戲。這種道德糾察,何處才是盡頭?」他甚至諷刺:「為何我們假設,若誰沒在播國歌時站起來,他就不愛國呢?」

很多人有這種疑問,無論在印度還是香港。現時,印度首席法官 Dipak Misra 要求政府,在不受去年的判裁影響下,就國歌事件「作出決定」,下場聆訊則定於明年 1 月初。德里律師 Gautam Bhatia 認為:「到時候,政府要麼採取一些行動,要麼決定不做。我們將會看到決定。」但香港呢?恐怕是「無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