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將至,海洋保育不達標,各國如何報大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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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護區之一印尼拉賈安帕特群島。

多國於 2010 年簽訂聯合國環境署訂下的「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2020 年要達到保護地球 10% 海洋的目標。限期在即,但恐怕只是紙上談兵,企圖以「語言偽術」蒙混過關。

最新研究發現,聯合國這目標迄今連一半也未達到,經濟利益固然是各國的一大考量,但科學家均認為應該將目光放遠,因為海洋保護區對環境健康至關重要,既能防止資源用盡,確保漁獲健康,又可以保護瀕危物種,並使生態系統對氣候變化更具抵抗力,而且保持生物多樣性。

「造數」之嫌

在去年6 月舉行的聯合國會議上,「生物多樣性公約」執行秘書公佈有約 5.7% 的海洋已受到保護,雖然距離目標有點遠,但至少仍在進步。然而一項針對海洋政策發表的新研究卻顯示,海洋保育工作進度實際上不太樂觀,科學家發現 5.7% 這個數字,包括處於不同建構階段的海洋保護區(Marine Protected Area,MPA),一些地方則仍在討論階段,未完全獲核實,這樣也能納入受保護範圍的話,有「造數」之嫌。「國家地理雜誌」負責帶領原始海洋項目的駐地考察者 Enric Sala 批評:「聲稱可以商業捕魚的地區為『受保護區域』,就如同說允許伐木的地區為『受保護森林』,這已不是婉轉的說詞,而是謊言。」

研究人員在評估中發現僅 3.6% 的海洋受保護,而只有 2% 的海洋屬於 MPA,即禁止人類行為(漁業、觀光、石油汲取)的區域。來自俄勒岡州立大學( Oregon State University )的生態學家 Kirsten Grorud-Colvert 說:「『MPA』是語言偽術的佼佼者,海洋保護區存在著許多不同的類別,可以是任何國家海洋保護區,而涵蓋面可以由允許商業捕魚,到受到完全保護、限制任何破壞性的活動。」她建議應完全封閉一個地區,讓科學家更有效進行實驗控制。

台灣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為海洋保護區之一。

其實,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為海洋保護區制定了國際準則,聯合國世界保護區委員會的作用就像紀錄系統,記下遵守這些準則的地區。這些信息記錄在世界保護區數據庫(WDPA)中,但她說:「挑戰在於 WDPA  必須如實引述任何國家所提供的報告,如各國聲稱已設立的海洋保護區,但其實進度仍在很初步的階段,難以準確了解實際上受保護的海洋部分究竟有多少。」

Sala 稱:「各國正在爭取『實現』他們的承諾,許多國家 …… 訛稱正進行保育工作,但並沒有真正擴大保護領域。世界絕不能接受虛假陳述,因為正常海洋生態不會因為謊言而得到恢復。」Grorud-Colvert 認為,保護率在短短兩年時間內,由目前 2% 增加 8% ,是天方夜譚。 但如果所有承諾改善的地區,認真朝著目標進發, 7.3% 的海洋將得到保護。

利益衝突

為了理解這麼多國家沒採取行動的原因,英屬哥倫比亞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環境經濟學家 Rashid Sumaila 認為與海洋經濟息息相關,例如奧巴馬政府設立的第一個美國海洋保護區,選址在偏遠地區中途島(Midway Atoll),或因當地沒有太多漁業活動。反之而言,要在擁有大規模捕魚業的地區,建立海洋保護區則困難重重。

上個月發表的一項研究指出,單是工業捕魚就佔據全球海洋一半以上,因此漁業和環保人士經常為此發生衝突。Sumaila 認為政府拒絕實施海洋保護區,是因為「捕魚收入已經很低」,他建議補貼漁民,以減輕他們的負擔;又提出經濟數據證明,有效地分配資源,能使該國長期獲得投資回報,「這在生物和經濟上都是可行的,問題只是在於如何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