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的太平洋蠔,吃不完應如何處理?

A+A-
圖片來源:丹麥駐華大使館/微博

2017 年,丹麥駐華大使發佈了一條震驚 14 億中國人的消息,生蠔氾濫丹麥海岸,邀請中國人到丹麥吃「生蠔」:「來丹麥海岸吃生蠔,約嗎?」這讓中國人大惑不解,能吃的東西怎麼會有氾濫的問題?

北歐理事會早前發表政策簡報,指出太平洋蠔入侵北歐海岸已成事實,亦無法完全清除這外來物種。他們建議,即使要清理這些蠔群,也應循善用資源的方向,例如將之當作食物,或用於工業生產。

太平洋蠔,學名 Crassostrea gigas,並非歐洲海岸原生物種,由東南亞引入到歐洲。最後一段引入時期是在 1964 年到 1970 年代,用作水產養殖。可是,這些太平洋蠔逐漸由水產養殖區域,散播到其他淺水海岸,發展成可自立自足的蠔群。於 1990 年代,丹麥沿岸、瑞典西部海岸、以及挪威卑爾根北部海岸均遭到入侵。

太平洋蠔已列入北歐國家的外來物種名單。歐盟法規針對不同的入侵階段,提出相應的管理措施,包括旨在預防、早期發現和快速根除的緩解方案,以及對已經廣泛分佈的入侵物種的管理措施。例如,挪威就對於公眾海灘和受保護海岸採用根除措施,但所收集得來的蠔,並不會食用,而是當作廢物或堆肥物料。

其實太平洋蠔大有其經濟價值,牠們本身就是重要的水產養殖物種。法國、西班牙、英國和愛爾蘭均是歐洲重要的出產國。不過自 2008 年起,太平洋蠔的產量和收入,顯著受疾病影響。

開拓蠔導賞團成另一商機。 圖片來源:Nordic Experience CN/Facebook

北歐理事會簡報指出,太平洋蠔極具發展新商機的潛力。例如,在丹麥的利姆海峽(Limfjorden),漁民在捕獲青口時,也會有少量的太平洋蠔作為混獲出售。

另一項商機是發展旅遊業。在海岸向遊客解說海岸的生態特點、及太平洋蠔對海洋生態的影響。遊客甚至可以體驗捕蠔,並「袋袋平安」帶回家。丹麥已有數間公司經營蠔觀光導賞團。考慮到營辦方並不參與開蠔工序,這些導賞業務能得到丹麥食品安全機構許可。

換句話說,參加的旅客需自理這些太平洋蠔的食用風險。早前的復活節假期,丹麥就發生了一宗生蠔食物中毒事故,喜劇演員 Leif Maibom 與另外 9 人在進食蠔導賞團得來的生蠔後,出現食物中毒徵狀。

未來,管理當局甚至可以考慮「反守為攻」,主動養殖太平洋蠔。由於現時太平洋蠔被視為外來入侵物種,北歐國家並不允許傳統養殖。貝類養殖者正著手研究可減少或防止蠔脫離殖養場的方法。未來這些養殖場、孵化場及儲存場地或可吸引觀光遊客。

要實現這些「大蠔夢」,北歐國家首先要釐清法律權責,確立合法的開採權。在丹麥,這些蠔屬於國家財產,任何人均可以採集自用,但商業性質的開採則需要從漁業局取得許可。在瑞典,在岸邊的地主則擁有離岸 200 米的資源財產權。原則上,地主可允許商業開採。而在挪威,在淺水區域的資源並不受法律規管,但地主擁有在退潮時兩米深的資源。公眾或可採集蠔自用,但同時或與地主的財產權有所衝突。

最重要的一點是,要確保蠔的品質,才食得安心。北歐食品安全當局仍未掌握太平洋蠔中的諾如病毒(Norovirus)、藻毒素和重金屬的影響,有待更多的科學數據,以制訂完善的品質控制方案。例如,未來食品管理當局或需開闢採集區,以確保出產的蠔符合食物安全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