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明:別侮辱了封建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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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武士和歐洲騎士。 圖片來源: Library of Congress;Fine Art Images/Heritage Images/Getty Images

今日中文形容一個人觀念陳腐,食古不化,常常說是「封建保守」,甚至連香港也不例外,令我常感驚訝,可見歷史教科書洗腦的效果。

因為封建的負面色彩,是由意識形態驅使的。「封建」被硬生生定性為「落後」,與封建的本義,相差十萬八千里。馬克思用最簡單的歸納法,聲稱人類文明按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共產主義的軌跡前行,因此封建社會只是一個比較初級的階段,只比茹毛飲血,皮鞭和鐐銬的階段,好那麼一點點 —— 雖然文明其實是起起落落的,不時進了又退。

但英文的 feudal 不帶政治批判色彩,甚至還有一點調笑的趣味,專門形容略嫌過時的忠誠、守禮、講規矩。

近年來有不少歷史學家論歐洲中世紀,已從過去批判神權專制的角度轉移視線。封建制度,對於英國普通法的形成,契約精神和民主制度的奠基,以及日本的明治維新的成功,都極為關鍵。

因為封建制度,建立的是一個個小共同體,小共同體天生傾向分權,適合協商。

封建制度建的核心是雙向的契約關係。各級的領主庇護臣屬,各級的臣屬效力繳稅,各自按契約承擔責任和義務。

領主負有保護領地安全的職責,以及為他們的領主(國王)打仗的義務,軍功又是身份晉升渠道,因此崇尚勇武,不可以文弱。西方的精英教育自不必說,至今依然尚武:球賽、擊劍,以完成挑戰為目標;即使在孔子的時代,貴族子弟依然必須學習騎馬、射箭、駕車,而其他人,則沒必要擔這份閒心,只要繳稅就行。領主不能只享權利,卻不盡義務,否則契約無效,附庸可以走人,如果領主不許他走,抄他家滅他門,便成了孟子說的「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寇仇是不可以效忠的,只能跟他決戰。

老布魯赫爾(Pieter Bruegel the Elder)筆下的中世紀生活,充滿詼諧色彩。 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

在小共同體內,破壞契約是傷天害理的,忠誠、守信最受重視,才有凝聚力;有凝聚力,才有後來的公民社會,譬如美國開國之初,所有地方事務,都要靠居民自己動手,甚麼人才會對自己的地方上心呢?當然便需要忠誠感,歸屬感。仁義禮智信,都是在小共同體內孕育的,但在今日西方文明社會依然常見,其實是封建精神的餘溫。

尤其是忠誠,中國人一般只會聯想到「愚忠」,或者嗤之以鼻,認為忠誠是沒有選擇之下迫不得已的結果。單方面向君主效忠,而對方不必承擔保護者的責任,任打任殺,當然是愚忠啦。

但是封建的忠誠,其實是一種保險制度。英國隨便一個小教區的歷史檔案,都篇幅浩瀚,鉅細無遺,幾百年前的判例和習慣都清清楚楚,沒有人可以焚之一炬,隨便就重寫法則。中世紀的陪審員都是鄰居,他們要盡量避免草菅人命,因為小共同體息息相關,今天冤枉了他,明天就會錯殺自己,便是普通法的源起。

在領地內,不必擔心其他人的加害,每個人都能專心做事。人的精力有限,不必整天防範和算計,日子會輕鬆很多。歐洲、日本的許多傳承,都是小共同體忠誠的結果,甚麼數百年品牌的寶刀、酒釀、皮具、鐘錶,都是小共同體才能創造的榮耀。

封建制度低效,但是生活的成本也低。大家只要供養自己的領主,而不必供養領主之上的人。所以封建貴族去打仗,對於底層社會的破壞很小,英國的玫瑰戰爭,殺得天昏地暗,但是不必付出整個國家推倒重來的滔天代價。

但是中國很早就滅絕了封建制度,美其名曰用高效的中央集權,代替低效的封建,還稱之為「時代的進步」,「文明的成熟」。

但這樣一來,貴族沒有了,小共同體也沒有了,每一個人都暴露在權力的威脅之下。上層統治階級不承擔義務,只享受權利;下層社會不受保護,只遭受壓榨,專制集權加重所有人的負擔,也打散了可以承受社會動盪的小共同體,失去緩衝帶,每一次改朝換代,代價都極為慘重。

以後不要再罵愚昧的人「封建」了,那些人哪有半點封建精神?遇上一個教養良好的男人,反而可以跟他開玩笑:”Equality is all very nice, but a little feudal spirit could be rather char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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