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倫理可以劃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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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知名科普教育家 Michael Stevens 與學者合作的擬真「電車問題」測試。7 名測試者各自作出不同選擇。 圖片來源:Vsauce/YouTube

英國哲學家 Philippa Foot 在 1967 年提出「電車問題(Trolley problem)」 —— 應放任電車行駛撞死 5 人,抑或轉軌行駛,犧牲 1 人拯救 5 人  —— 此後一直備受倫理學家爭論。不同做法背後,各自有其道德理論支持,儘管彼此難以說服對方,假設性問題與真正實踐存有差異。但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道德哲學博士 Simon Beard 認為,人們仍應繼續在道德原則課題上不斷探索,以助不同的人更瞭解自身、社會與未來各種挑戰。

假如有一套能說服眾人的倫理原則,事情似乎簡單得多。Beard 提到,這正是多個世紀以來,令哲學家苦惱之事。他認為要理解當中的困難,先要分清「倫理(ethics)」與「道德體系(morality)」的分別。前者衍生於個體,靠直覺、情感主導,是待人接物的方式,一直存在於人類以至其他物種身上;後者則是一套有系統的原則,表達世人應如何踐行真理。他就兩者分別舉例:雖然幾乎所有人均有強烈的道德意識,認為殺人有錯、不能殺人,但倫理學家探究的則是,何以殺人有錯?在戰爭、施刑或安樂死等其他情況下,是否允許殺人?

如果共同生活的只有一小群人,自然而生的道德感通常足以使人們融洽相處。但當人類社會變成龐然大物、縱橫交錯,便需要一套新的原則。Beard 指出,為鞏固新的原則,人類開始編纂律法,以「漢摩拉比法典」為例,即表明制定律法目的在於:

在地上施行公義的統治,殲滅邪惡與惡人;如此,強者便不會欺凌弱小;我要啟蒙這片土地,促進人類福祉。

法典的出現令是非判斷看似客觀化,不再訴諸眾口的意見判斷。但 Beard 表示,「漢摩拉比法典」僅為法律條文,而非一套道德倫理的理論。因為法典違背普遍主義(moral universalism)的原則,始終帶有不平等及主觀判斷。例如上述法典只承認男性的財產擁有權,女性的權利不獲承認。

要數道德理論首次誕生,Beard 認為是發生於公元前 6 世紀至公元初的「軸心時代」,在希臘、以色列、印度及中國地區的哲學與宗教運動。即使道德理論在各地的發展,有甚多不同之處,但亦有部分接近且重要的觀念,因而有哲學家歸納出共通的「黃金法則(Golden Rule)」。Beard 舉例,類似儒家「己所不欲,易施於人」的論說,在上述其他地方均有人提出。

「黃金法則」顯示了一些重要的道德原則,但亦有其局限。由於它只是扼要說明原則,人們若要客觀實踐,可能出現困難。譬如當中提到,人們應根據自己如何對待自身,來同等對待他人。依此,從自身出發,並思索如何對待罪犯時,若認為自己永不會犯罪,便有可能導致人們嚴厲懲處罪犯。因為人們可能相信「如果我是罪犯,我會期望得到嚴厲懲處」,甚至從而否認罪犯應得到人道待遇。

Beard 補充,「軸心時代」的哲學會以更全面的道德準則補完「黃金法則」。在歐洲,傾向訴諸統治者、智者或神等權威;儒家思想則訴諸於社會秩序,以及人與人的和諧關係。但柏拉圖對此提出質疑,他認為若訴諸更高權威、規範等,並視之為道德原則的基礎,人們將陷於兩難。一方面,人們如相信權威、規範本身即為公正,意味由此而生的任何規條必然正確。但這卻表示人們必須遵守由權威、規範任意產生的規條,縱然最高權威表述的是「你要殺人」,人們亦必須跟從。

把道德準則訴諸權威可能帶來反效果,令人們只順從權威者一切指示。 圖片來源:路透社既然如此,Beard 提出一個問題:有沒有一套全面的道德原則,具有與「黃金法則」一樣,反映共同且不言自明的價值,而毋須訴諸更高權威?現代倫理理論正是從這方面發展。

康德提出的「義務論」與邊沁的「效益主義」,堪稱現代倫理學的兩大理論。Beard 認為,兩者皆超越了過去的道德思想,因為兩大理論均能提供連貫、令人不言而喻的道德指導。通過自省,直接思考事情的「正確」或「好處」,避免了訴諸更高權威。然而,兩個理論提供的道德原則卻有根本分別。

以文首提及的「電車問題」為例:強調不論理由,做不正當的事即屬不道德的「義務論」者,為免扣下扳手變相殺害 1 條生命,會讓電車順勢輾過另外 5 人;但從爭取最大幸福感的「效益主義」者角度,救 5 條人命明顯比只救 1 人更值得,故願意犧牲 1 人以救 5 人。

為使道德理論統一,哲學家努力縮小彼此之間的差異。但在「電車問題」等假設情況的分歧表明,我們距離這個目標仍有漫漫長路。同時,人在現實世界面對的道德問題及抉擇,比這些假設問題要複雜得多,往往涉及結果不明的複雜選項,並非直駛或轉向般簡單。尤其是當人類正步向人工智能時代,將個人相信的一套道德原則,套用至向所有人負責的 AI 無人車之上,只會衍生更多問題。

Beard 相信,未來的倫理學發展,無論是尋求更多共通點,抑或依靠人工智能判斷,皆非明智之選。歷史發展已證明前者的漏洞,權威者可以反過來利用規條謀取個人利益;後者則破壞了倫理學家理論中,強調獨立人文價值觀的信念。Beard 遂提出一個頗具烏托邦色彩的建議:放慢技術發展步伐,作道德倫理的「長期反思」並在繼承具普遍原則的道德標準上,思考如何處理種種難題。他認為,揉合古代智慧與當代哲學嚴謹辯思的特點,有助處理目前各個複雜及不確定的道德議題。

但無論如何,若要一套放諸四海皆準的道德倫理觀破繭而出,仍待我們長期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