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的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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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第二次白色恐怖期間,拿破崙的將領 Count Gilly 遭逮捕。 圖片來源:The Print Collector/Print Collector/Getty Images

七一過後,大搜捕經已在港展開。612 衝突至今,據報至少有 61 人以不同罪名被捕。警方的搜捕行動,加上早前大規模截查市民身分證等行徑,被指是散播「白色恐怖」(white terror)。不過,何謂白色恐怖?

法國大革命期間的 1793 至 94 年,羅伯斯庇爾(Maximilien Robespierre)領導的雅各賓派(Jacobin)取得法國統治權,「恐怖統治」(Reign of Terror)彌漫全國。當「熱月政變(Thermidorian Reaction)」推翻雅各賓派及羅伯斯庇爾後,雅各賓派人士及其支持開始遭到復仇清算,多人被處決,然而,政治局勢尚未穩定。

同時,新政府的街頭組織「公子哥兒」(Muscadin),在街上攻擊左翼政治勢力的「長褲漢」(sans-culotte)等人。「公子哥兒」的大屠殺即被稱為「第一次白色恐怖」,被迫害者往往在監獄遭到屠殺,又或未經正常審判下處刑。1795 年 4 月,國民公會更對「已知」參與「恐怖統治」者,通過解除其武裝,人數達 1,600 人,意味他們將在全國遭到任何形式的報復。 1795 年的白色恐怖期間,執行了數百宗處決,且對象幾乎全是左翼分子。

政府的打壓異見,企圖令反對者噤聲,營造出恐怖的政治氣氛。白色恐怖之所以冠上帶有保皇象徵的「白色」,在於國民公會無法處理 1795 年上半年間,巴黎郊外的飢荒狀況,令人們對革命的幻想破滅,並對君主制的懷念激增。儘管如此,參與白色恐怖、鎮壓「恐怖統治」的其他組織如法國南部的 Compagnie du Soleil,亦非真正的保皇黨人。白色恐怖的動機,只是對「恐怖統治」的殘酷報復,與「恐怖統治」時期的各種處決更為類似。

羅伯斯庇爾的政治對手 Louis Fréron,曾被派往法國南部結束保皇派的屠戮。他斥責 Compagnie du Soleil 在法國南部發起的清算行動血腥殘忍。他的描述,也許是白色恐怖的最佳註解:

監獄裡很快就會擠滿沒有逮捕令而被拘禁的囚犯。君主主義者當中也有「嫌疑人」,代表團(Représentant en mission)已下達法令,逮捕所有涉嫌參與「恐怖統治」的人。誰知道他們會遭到何等程度的私人報復。

而且,白色恐怖不只針對雅各賓派,Fréron 指,所有人均會被屠戮。

在各地,競相的復仇,旨在從大屠殺的比賽中脫穎而出。甚麼年齡、性別都不能倖免;婦女、兒童及老人,被人無情地砍成碎片。沃克呂茲省(Vaucluse)同樣遭受暴行,愛好自然和平、努力工作、守法的上普羅旺斯阿爾卑斯(Basses-Alpes)人民,亦沒有避過一劫。

這些邪惡、野蠻的人,衝向手無寸鐵、飢腸轆轆的受害者,犯下各種謀殺罪行。匕首、手槍、刺刀及高跟鞋都不能滿足他們,還要用上砲彈,炮轟監獄。他們投入熾熱的硫磺、在拱頂焚燒稻草,數十名擠在一起的囚犯,便在濃煙中窒息而死。囚犯們被屠殺,有人自殺,他們肢解已千瘡百孔的屍體,把頭扔向牆壁。只有慘遭毒手時發出的哭聲,及窒息的嗚咽,打破死寂。

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受害者的肖像。 圖片來源:SAM YEH/AFP/Getty Images

法國的「第二次白色恐怖」發生在波旁王朝復辟後的 1815 年,涉嫌與拿破崙或法國大革命有聯繫的人被逮捕、監禁,部份人遭處決。「白色恐怖」一詞,遂成為日後不同政府大肆壓迫人民的代名詞。現代最著名的白色恐怖,莫過於台灣的白色恐怖時期。人們被情報機構逮捕、審訊,最終監禁甚至處決,當中大量發生錯判。藉控罪及定罪,把異見者污名化,亦是政府的常用技倆。當時多人被控煽動叛亂及身為共產黨間諜。

今天的台灣國家人權博物館,批評白色恐怖時期對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傷害,亦導致人們對政治及社會問題保持沉默及冷漠。如此,政權製造白色恐怖,不單要大力打壓反對聲音,更要令人心存戒懼,噤若寒蟬,害怕遭到報復,擔心自身的安危,再沒有人敢關心自己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