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票」的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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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菲律賓大選,海外公民在馬來西亞提早投票。 圖片來源:Adli Ghazali/Anadolu Agency/Getty Images

10 月 28 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議員質詢時說,政府正積極研究境外投票,讓 33 萬常住廣東省的香港永久居民,都可以參與投票,但香港民研早前的研究顯示,有近 6 成人表示反對。其實境外投票的概念,即使在民主國家都爭議不絕,有學者和國際組織,就指出有關概念存在多個結構性問題。

比利時列日大學的 Jean-Michel Lafleur 教授是選舉研究專家,他在 2015 年出版著作 Transnational Politics and the State,分析境外投票的概念。二戰後,世界經歷民主化浪潮,選舉制度開始普及;同時,全球化令人口流動頻繁,一些國家坐擁龐大的海外公民人口。Lafleur 提到,基於民主原則,極少國家會主動否定海外公民的政治權利,但不少地方會用行政方法,例如不開放海外投票途徑,以變相限制投票權。

Lafleur 指出,近數十年難民問題愈來愈嚴重,很多國際組織,例如聯合國,鼓勵難民參與原居國的政治活動,一來他們是「非自願移民」(forced migrant),並非主動放棄原屬地的公民權,二來讓他們參與原居地的政治,可以鼓勵他們在衝突過後,回流當地。除了難民,90 年代起,移民工的匯款成為多個發展中國家的重要收入,對原居地的影響力與日俱增。當地政府希望拉攏這些移民工,也自然引入措施,推動他們在境外參與選舉。

然而,境外投票發展多年,依然存在很多概念問題。國際民主及選舉協助研究所(International IDEA)的報告指出,境外投票第一個爭議,是政治代表的問題:一名長居海外的公民,在國內政策上,應否與當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影響力?該報告以薩爾瓦多、墨西哥和俄羅斯三國為例,她們都有龐大的海外公民人口,足以左右選舉結果,從而影響往後的政策方向;可是,比起海外公民,當地居民更受當地政策影響。

里奇蒙大學政治學家 Claudio López-Guerra提及,在一個民主政體中,所謂的「人民」(demos),不包括不受當地法律約束的個體。López-Guerra 認為大部分原居地議會通過的法案,都不會影響到長居海外的公民,他們自然不應有投票權;在地域原則之下,他們應該更積極參與常居地的政治。不過亦有學者反駁,指原居地政府的徵兵、稅收和福利政策,都會影響海外公民利益。

國際民主及選舉協助研究所指出,境外投票在執行上有其難處。境外投票涉及大量人力物力,成本遠比境內投票高;最重要是如何確保選舉公平公正,例如參選人如何在海外拉票、發現違法問題後,又可如何執法等等。Lafleur 也補充一點,即使選舉能夠公平公正地進行,海外公民也難以監督他們的代議士。當一名意大利海外選民,在澳洲投票,但議會又在羅馬,選民很難關注議員動向。很多受訪者就向 Lafleur 表示,他們投票後,不曉得議員在國內做了甚麼。

最後一點是外交問題。政府在選舉前,要與海外公民所在的國家進行磋商,確保選舉可以安全進行,例如 2011 年突尼西亞選舉,比利時政府就要在社區中心和學校特設票站。雙方政府也要討論如出現違法事件,所在地區的政府可以提供甚麼協助。有些國家會不願讓外國政府在其國內進行選舉活動,憂慮將破壞種族和諧,也擔心有雙重國籍候選人做成外交上的尷尬局面,例如一個加拿大和意大利雙重國籍的人,在意大利國會替加拿大意人發聲,或令加意關係複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