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去多了「house warming」,賀朋友喬遷之喜。
人到某個年紀,離家外出自住可以有很多原因:成家立室、方便上班、尋找私人空間,甚至跟家人「相見好同住難」…… 今次想討論的,是廣義中沒有急切或實質需要下,究竟青年人去到某個階段離家自住,是否「人生應上的一課」?
記得以往在大學修西班牙文時,讀到一篇文章,大意是由於西班牙失業率高,經濟不景,令許多青年人到 30 歲仍跟父母同住。文章的語調未至批判,但慨歎無奈。執筆之時,好奇查找資料,西班牙青年何時離家仍是不時被討論的話題。其中一篇在 2015 年刊登於 EL PAÍS 的文章提到當年數據,30 歲以下的青年中,只有 21.5% 能夠自力更生,離開父母的庇蔭;數據也提到,西班牙青年平均要到 28.9 歲才離家,高於歐洲人 26.1 歲的平均數,更遠高於瑞典青年 19.6 歲就自立的平均年紀。
放諸各國,青年人是否離家自立,經濟當然是重要因素。是否有穩定職業和收入,居住城市的房價和物價都有關係。譬如在香港要搬出去,如果只是租樓,很多人,包括家長眼中,就是不划算 —— 怎麼每個月不好好存錢,留待將來置業?要負擔本身家庭的家用,還要額外搬出去,「幫人供樓」?
問題來了。搬出去住,撇除錢的因素,意義何在?除了經濟因素,文化因素也堪討論。如上述說到 19.6 歲就自立的瑞典青年,有說是因為瑞典提倡培育孩子長成獨立個體。而在華人文化裡,父母對孩子的期望和教育又是怎樣?反過來,孩子是否又覺得,一日未婚,或者家長能負擔,自己便理所當然可以依賴屋企?
除了風俗及文化,家庭背景、個人取向及性格亦有關係。筆者有剛搬出去的朋友認為:「人一世物一世,乜都試下嘛!」於是工作逆市下仍毅然跟朋友合租搬出去。「尋找私人空間」當然也是不少人的原因。更有朋友曾斷言:「沒試過自立生活 3 年,根本不算真正長大!」亦有朋友搬出去後,因不同原因決定搬回跟父母同住。
搬出去自住與否實屬個人選擇。「在家千日好」,有家人庇蔭無疑幸福。同時筆者回想斷斷續續的短期留學或旅居體驗,自住又的確可以是人生的一課。特別對於普遍在香港長大的孩子而言,自力更生、照顧和打理好自己、體驗空間感、感受甚麼是自由和孤獨,都是在成長環境下比較少有的概念。說著說著,頓覺有趣 —— 何以成年後自立,這聽來自然不過的事,在現代社會裡,還是有如此多寫不完的考量,未說完的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