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立:先把想說的全寫出來,然後再減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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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稿寫的文章,大概長 1,000 至 1,500 字。這並不是我自訂的,而是於多年前第一次被媒體邀稿時,別人為我訂下來的長度。

這是傳媒業花了百年經營累積而來的經驗,應該是中文讀者最能消化的長度。所以我從不挑戰它,也習慣了這樣寫。

我寫文章的方式是這樣的,將想到的東西寫出來,然後把心裡想寫的都解釋出來,是「解釋」,不是「說」。比方說屍臭吧,如果要我說出來,我只會講「好臭」,但是要解釋的話,那就是「像極度濃烈的蝦膏氣味」,所以寫出來的東西會比說話長。

心裡想到甚麼就寫甚麼,自然會焦點散亂,而且很容易會重複,這不是甚麼怪事,既然是自己心裡認同的東西,當然會重複的說出來。

我通常就直接全部寫出來,一篇千多字的文章,先寫成兩千字、三千字,盡可能奔放的寫,不要限制自己。當所有能說的、想說的都寫出來後,就會開始把文章撮寫一次。

先刪走重複的論點,每一點盡可能只出現一次;再將不重要的刪除,避免分散重點;然後刪去沒有重大意義的句子,比方說沒有必要的引文和開場白;最後把句子簡縮,將「我去完廁所會擦屁股」寫成「我會擦屁股」好了,一次又一次的做,那個兩三千字的東西,就會縮至一千至千五字,而且也愈來愈容易看。

不過,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用電腦打文章,你可以隨意剪貼,還能夠用電腦計算字數。如果用原稿紙寫文的話,就做不到這點了。所以這是一種高科技寫文法,20 世紀是用不到的,歡迎來到 21 世紀。

※ 此欄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網立場。 ※

鄭立,Cheng Lap,香港人。從不被寄望的職校生到取得香港中文大學比較史學碩士,曾任教職,後轉行創辦公司並開發電腦遊戲「民國無雙」。長於議題思辨、邏輯推演,評析經濟與政治局勢。現於香港「明報」,台灣 udn 「鳴人堂」專欄,以及 PTT 論壇發表文章。著有「有沒有 XXX 的八卦」及「希特拉救港攻略」。Facebook Page:Cheng L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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